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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杭州萧山区养老保险年报工作会议召开

网友投稿  2010-12-30  互联网

  萧山网12月29日讯今天下午,2011年度萧山区养老保险年报工作会议在社保大楼举行。会议对上一年度的社保工作进行了总结,并传达了一些社保新政的文件精神及对新一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布置。
从明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企业“双低”养老保险、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障政策有所调整和完善,并将正式实施惠及百万萧山人民。同时,从明年起,我区市民可以到市民卡中心分批领取新的医保“一卡通”证历本和市民卡。
社保中心主任周峰通报了全区社保工作情况,同时提出下步工作要求。从我区下一阶段的社保改革情况看,不仅要落实好扩大参保范围、逐步推进有关制度的并轨工作,而且还要完成理顺工作关系、完善服务渠道的任务。

  尤其在发放市民卡前,需要每个单位认真核对参保职工的基础信息,便于今后个人使用时少走弯路。市民卡中心设在区政府办事服务中心一楼,社保专门设置了一个窗口管理新的医保“一卡通”证历本发放,届时市民可以前去领取。在拿到新的医保“一卡通”证历本和市民卡之前,原有医保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或合作医疗卡仍将过渡使用。

  针对市级医保“一卡通”工作,企业社保有关问题和社保关系转移政策问题,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学习和了解,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内容。

  此次会议,既是一个布置任务的会议,也是一次沟通情况的机会。今后,要认清新形势、转变服务观念;要明确新任务、了解推进目标。同时,还要畅通渠道、搞好服务,分清主次、有的放矢,做深、做细社保工作。

  目前,全区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达到21434家。参加各类养老保障的总人数达到86.8万人,其中系萧山户籍人员为60万人,占养老保障应保人数(即剔除16周岁以下及在校生外)94.6万人的63.4%。参加各类医疗保障的总人数达到127.8万人,其中系萧山户籍人员为114.1万人,占医疗保障应保人数121.2万人的94.1%。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总人数达63.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总人数达41.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总人数达41.1万人。

  会上,社保中心副主任富丽重点解读了新一年度养老及医疗保险5项新政策。参保一科科长田勇布置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年报申报工作,并传达说明了社会保险费预收预支有关文件。

  五项社保新政:
一、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今年1月1日起,《萧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对参保人员身份不分城市、农村,凡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普遍发放每月90元的基础养老金,60周岁以下未参保人员按年缴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为更好地保障城乡老年居民的晚年生活,我区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具体是从目前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截至今年11月底,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8.6万人,其中领取基础养老金7万人。目前,我区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础养老金为全省最高。
二、实行企业“双低”养老保险并轨

  按照国务院《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城乡统筹的要求,我区积极推进企业养老保险“双低”标准与城镇标准并轨工作。一是调整费率。从明年1月1日起,“双低”企业统一按城镇办法缴费,单位缴费比例由10%提高至12%,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今后统一按城镇企业缴费办法执行。二是调整待遇。按照分步到位的原则,对所有“双低”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到2011年底,其养老金待遇低于2011年我区最低基本养老金保障待遇90%的人员,补足到90%;到2012年底,其养老金待遇低于2012年我区最低基本养老金保障待遇100%的人员,补足到100%,从而实现完全并轨。
三、做实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为进一步完善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做实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我区对单项参加征地养老保险人员的个人账户规模进行了调整。

  从2011年1月1日起参加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的人员,其个人账户按“办理参保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乘以8年”的金额建账。2003 年3月26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的人员,其个人账户按“201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乘以8年”的金额建账,其中已领取征地农转非养老金的人员,减去已实际发放的征地养老金待遇。

  截至今年11月底,全区累计参加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达到11.5万人。
四、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区已经实施了7年,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参合率不断巩固,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参合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今年,我区参加合76.7万人,参合率达到97.26%。

  为提高合保障水平,进一步满足参合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我区提高了2011年合政策的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具体是:从明年1月1日起,合筹资标准由360元提高到540元,其中个人出资从100元提高到130元,财政承担从260元提高到410元。同时增加住院全年累计最高报销额,调整住院起付标准,提高区级医院、省市医院和区外非定点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使合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
五、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一是提高筹资标准。2011年,城镇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参加城居医保,筹资标准从900元提高到1200元,其中城镇老年居民个人承担400元不变,财政补贴从500元提高到800元。二是提高报销比例。提高城镇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承担的比例,最低报销比例从40%提高到55%,具体为: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2万元部分,在定点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及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分别为55%、60%和 65%;2万元以上至4万元部分,基金承担分别为60%、65%和70%;4万元以上至15万元部分,基金承担分别为65%、70%和75%。少年儿童筹资标准和报销政策维持不变。



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0-12-30/148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