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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黄骅明年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网友投稿  2010-12-24  互联网

  明年1月1日起,黄骅市将实行新的农保政策,农民月领养老金将比今年有大幅提高。这一信息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黄骅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黄骅市从2009年开始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农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政府提供补贴,参保人员一次性交纳养老保障金,年满60周岁后可领取每月50元。而明年实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黄骅市根据国家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并结合原有的农保制度实行的。

  据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凡具有本市常住户籍,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保。参保人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支付终身。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由财政全额补助。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如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

  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基金由个人缴纳、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资金利息构成。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

  自2011年1月1日起,已经参加黄骅市原有农保,年满60周岁且领取养老金数额超过自己缴费数额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保基础养老金,即由每月领取 50元提高到每月领取75元。参加原有农保,年满60周岁已经领取养老金但数额低于自己缴费数额的参保人,其余部分计入个人账户,每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同时,加领个人账户部分。参加原有农保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其缴费资金可以冲抵参加保应缴资金,计入保个人账户,政府按整年度予以补贴。不愿冲抵的,其以前的缴费和新的缴费合并计入个人账户,政府对其新的缴费予以补贴。

  缴费方式由原来一次性缴纳改为每年缴纳一次,缴费标准暂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以后按照上级政策结合本市实际适时调整。按照缴费标准不同,参保农民缴费15年,月领取养老金从89元到132元不等。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黄骅市委副书记王元波主持会议并指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既是惠民工程,也是德政工程。各相关单位必须组织好、宣传好、运行好。同时,必须做好政策解释、农民缴费、资格审核、资金发放等难点工作,确保全市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规范运作。

  黄骅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董文昌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必要性、给农民带来的切实利益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他强调,要准确把握保制度的基本原则,认真落实好各项政策,妥善搞好制度衔接,强化经办管理服务,广泛动员积极引导,加强监督完善工作机制。

  黄骅市领导商玉龙、郑增强出席会议。



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0-12-24/1485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