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唐山市民政局获悉,唐山市不断加强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各项保障制度,努力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助”。目前唐山市已拥有文体、医疗、保健、养老网点2350个。
据了解,目前唐山市城镇养老保险覆盖人数已达到150.1万,养老金始终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已达到81%以上。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已在8个县(市)区开展,参保人数已达114万,其中28万人已按月领取养老金。为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市政府分别于2009年2月和2010年9月,印发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做出了对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老年人,不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的规定,每人每月达到85 元,体现了对农村老年人的优待。
同时,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了医疗保险制度政策全覆盖。全市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缴费比例上对退休人员、困难老人给予政策倾斜,将老年人的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纳入了门诊特殊疾病范围,减轻老年人看病经济负担。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全面建立,全市农村已有69.6万名老年人参加了“合”,对困难家庭的老年人看病及大病治疗都列入了救助范围。
此外,积极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老年保障事业,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实现了五保对象由农村集体供养向政府财政供养的转变。目前,已对全市 2.2万名五保对象全部实行五保供养,供养率为100%,全市五保老人平均生活水平已达到每人每年3930元,供养标准和集中供养率均居全省前列。
据介绍,目前全市已建有各类养老机构154所,已在全市基层单位建立老年人文体活动站(室)1735个、老年人学校115所、老年人门诊机构201个,老年人保健站150个,极大地方便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和医疗保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