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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新农保试点增至34个

网友投稿  2010-11-05  互联网

  人民网兰州11月5日电:今日上午,甘肃省召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总结首批10个试点和藏区9个试点工作经验,安排部署第二批保试点工作。

  第二批保试点红古区、皋兰县、嘉峪关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正宁县、庄浪县、陇西县、康县、临夏市和永靖县等15个县市区。根据国家要求,第二批试点已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启动。

  随着第二批保试点工作的全面实施,甘肃省保试点将达到34县市区,涉及557万农业人口,占全省统计口径农业人口的31.38%。

  据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李峰介绍,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行办法》,甘肃省明确将继续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个人缴费标准仍按国务院《指导意见》设定的年100元、200元、300元、 400元、500元5个档次的规定设置。


据悉,各试点县在实际工作中可按100元、200元、300元三个档次掌握,允许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增设缴费档次和提高缴费标准。同时,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依据国务院要求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市州、县市区政府要真正承担起对农牧民群众参保的补贴责任,有条件的既可以补“入口”,也可以补“出口”,特别是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要负责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农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补贴和对部分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补助,由试点县市区政府承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55元。保基金将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据了解,截至9月底,甘肃省首批10个试点县共参保141.04万人,平均参保率达到94.95%,60周岁以上参保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达到29.51万人,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到 100%;藏区保试点9个试点县已参保18.56万人,平均参保率达到72.65%,基础养老金实现了按月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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