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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4061万元补助18.7万农村学生

网友投稿  2010-10-19  互联网

  每日甘肃网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我市2010年秋季“两免一补”4061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将用于18.7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同时,我省将对兰州市166531名农村(含县镇)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7814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家庭学生及439名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资助。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预拨2010年秋季学期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中央补助经费962万元,省财政补助经费473万元,市财政补助经费200.7万元,各区承担经费129.2万元,共计1764.9万元补助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此外,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预拨2010年秋季学期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专项资金的通知》,补助标准为: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即初中 500元每生每年,小学300元每生每年。补助公用经费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8比2的比例承担:中央补助公用经费2850万元、补助取暖费 499万元;省财政补助公用经费712万元,共计4061万元。补助范围是兰州市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187652名在校学生。

  据了解,补助标准按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中杂费的收费标准执行,即初中每生每年254元,小学每生每年184元,分春秋两学期补助。此次专项资金中有939.1万元是作为兰州市城乡寄宿生的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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