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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并入农村合作医疗

网友投稿  2010-10-09  互联网

合肥晚报讯 昨天记者从合肥市卫生局了解到,《肥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并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印发,新的方案将该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体并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由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城镇一般居民和农民、中小学生及18岁以下非从业居民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统一(待省文件下达后确定个人缴费数额)。今后开展的大学生医疗保险项目一并纳入。

肥东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缴费时间定于每年11月1日至30日,享受待遇为次年全年。



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0-10-09/1477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