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将国家认定的39个地震重灾县(市、区)全部纳入国家“特岗计划”实施范围,补充合格教师积极鼓励四川省内高等学校采取多种措施支援地震灾区教师队伍建设,省内非地震重灾区选派优秀骨干教师到地震灾区学校支教。
四川省出台加强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从今年起,将国家认定的39个地震重灾县(市、区)全部纳入国家“特岗计划”实施范围,补充合格教师
到2012年底前,对39个地震重灾县(市、区)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
确保地震灾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积极开展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工作
(记者 江芸涵)全省教育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将在2010年底基本完成,为推动地震灾区学校灾后重建“软件”与“硬件”同步提升,5月31日,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的意见》,提出要通过建立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教师对口支援机制、实施地震灾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程、提高灾区教师待遇等举措,打造一支数量足、素质高、能力强的教师(校长)队伍。
建立灾区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
按照国家规定的县镇中小学编制标准足额核定地震灾区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并实行城乡学校统一编制标准。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地震灾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出现空缺时,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通过实施“特岗计划”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等方式及时补充教师,严禁有编不补。
目标:从2010年起,积极向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申请,将国家认定的39个地震重灾县全部纳入国家“特岗计划”实施范围,补充合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