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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招生新规公布 扩大作弊惩罚范围

零零社区网友  2010-03-31  互联网

  今年高考,不仅严抓“全国统考”中的作弊行为,考生在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中作弊都将受到严惩。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近日公布,今年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的考试时间将由教育部发布。

  去年规定中对考生作弊的范围限定在“全国统考”中,新规定扩大了考生作弊的范围:凡是在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中,任何一场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作弊行为的,都将受到严惩。

  教育部指出,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今年起,所有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都必须申报加分项目。如果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违规,在加分项目中弄虚作假将受到严惩,违规事实将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影响考生录取、就业以及再度高考。

  新规定中,首次将“加强诚信教育”单独列出,加大了从严治考的力度。强调符合条件的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教育部还要求“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办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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