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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出台农村寄宿生补助办法

网友投稿  2009-12-24  互联网

     记者22日从海南省三亚市财政局获悉,该市日前出台了《三亚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申请补助的必须是家庭困难且离学校服务半径超过2.5公里的农村学生,有三亚户籍,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确定申请后,学校将在3天内完成对学生资料的审核,教育局将在5天内将确定学生资料送到财政局,财政局7天内将补贴经费拨付,学生最多在申请递交一个月内领到补贴。以后每个月补助将在第一个星期内足额发放。

  据悉,该办法将在2010年春季开学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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