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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特困农民工子女享受助学金 小学生每年获100元

网友投稿  2009-10-28  互联网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新学期开学以来,哈尔滨市教育系统启动2009-2010年度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享受助学金工作。目前,各公办中小学校正在进行享受助学金学生资格认定,资格认定结束后,助学金将发到学生手中。

据悉,义务教育阶段助学金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元,初中每生每年200元。助学资金用于学生购买教科书,助学金要发到学生手中,不得代扣代缴或抵顶学校收取的其他费用。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助学金

●家庭人口平均每月经济收入相当于或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家庭成员有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父母或学生本人有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因突发性灾难造成家庭临时特别困难的(突发性灾难指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人身伤害)。

持三种证明材料申请助学金

●现居住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暂住证。

●有固定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出具的经当地就业部门核准的招(聘)工备案手续;从事个体商业活动的,可出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由现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工作站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借读证明。



http://farm.00-net.com/news/11/2009-10-28/1465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