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9日讯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婴儿死亡率,齐齐哈尔市从12月10日至12月31日将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力争今年年底全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将达到90%以上,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逐年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本次补助范围及对象是全市范围内,凡持有农业户口的农村孕产妇均享受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农业户口的确定以身份证为准);补助标准,对每位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予以300元的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在财政补助之外住院分娩费用,可按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定给予补偿。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每位按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个人负担较重的贫困孕产妇,可由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按规定给予救助。
另外,齐齐哈尔市还制定了各区定点助产机构实行住院分娩最高限价,乡镇卫生院正常产不高于600元;一、二、三级医疗保健机构正常产分别不高于800 元、1000元、1500元,阴道手术助产分别不高于1000元、1500元、2000元,剖宫产分别不高于1700元、2300元、3000元。各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县正常产、阴道手术助产、剖宫产的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