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教师节暨表彰优秀教师大会昨举行
本周内出台细则改善教师待遇
镇村幼师工资最低保障标准将提高
文/记者陆先念、齐华伟
明日是一年一度的教师节,昨日,中山市举行庆祝2009年教师节暨表彰优秀教师大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今年中山将再投3.33亿元来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全面提高教师待遇,这一大笔投入将以补发形式实现,并有望在明年全面兑现,彻底实现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
另外,市教育局还给镇村幼儿园老师的工资待遇设了最低指导标准,镇村幼儿园老师工资将普遍有所提高。
3.33亿元1月起核算补发
中山市为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去年给每个教师都增加了8000元工资,今年上半年又增加了4000元。而市政府今明两年将再投3.33亿元,全面铺开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两相当”将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与规范镇区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同步实施,以全面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据悉,将投的3.33亿元从2009年1月起核算补发,今年要兑现85%,而到明年将全部兑现完毕。其实施细则目前仍在制订中,估计本周内会出台。
代课老师问题 年内解决
去年教师节前夕,省委、省政府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广东要在两年内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昨日在会上,市长李启红明确表示,中山将人性化地加快解决代课老师问题,并争取在年内基本完成。
据悉,目前中山全市共有360名代课老师,而接下来中山将采取分类的办法来解决该问题。即根据代课教师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调入、同工同酬、辞退的办法解决。
目前中山已出台了《中山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根据方案,符合公办中小学教师调入条件的代课教师,在本单位有空编的条件下,经考核可入编;而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聘用的代课教师,从批准之日起与本校公办教师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待遇及住房福利待遇等方面同工同酬。并在人员聘用、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评先选优、继续教育、考核等方面与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据市长李启红介绍,目前中山市的大部分镇区已实现了代课老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但也还有6个镇未落实,最迟在今年年底中山将基本解决代课老师问题。
镇村幼师工资标准提高
针对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普遍偏低等问题,市长李启红在会议上还透露,《中山市镇区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指导意见》已在日前的市委常委会议上获得通过,并有望在9月份正式发文。
根据该指导意见,除市属五所幼儿园外,镇区(含城区)幼儿园教师工资都将按此标准执行。除人均工资最低保障外,还将根据幼儿园等级规定相应工资标准。
具体工资可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但所有等级幼儿园幼师工资都不得低于人均最低保障。(陆先念、齐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