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电 教育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各省市区教育厅做好2009年全国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
通知指出,为推进我国教育信息化建设,适应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教育部对2009/2010学年初全国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统计报表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于今年6月下旬在甘肃兰州召开有关会议对今年的统计报表工作进行了布置与培训。
今年报表修订的内容主要涉及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生类型结构调整和优化等方面的,新增了教育信息化统计指标,完善了有关统计指标的界定,规范了相关代码。修订的报表共有57张。
通知称,修改后的教育统计报表表式、相关指标解释及有关代码等内容,可登陆“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查询。
通知强调,由于今年报表修订相对往年变动较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今年报表修改后的内容和要求,结合上年数据存在的问题,组织好今年的报表培训、填报和数据汇总工作,不得延误全国汇总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思想,依法规范统计行为,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新修订的《统计法》,依法维护统计秩序,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杜绝随意干预、随意改动统计数据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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