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在山西省范围内抽选了1个市、13个县(区)的16所农村中学、16所农村小学和200位中小学生家长进行了随机调查。尽管目前农村中小学超标准和乱收费的现象已得到有效控制,但个别地方仍存在收费不够规范的问题,值得关注。 在山西省静乐县,据调查的学生家长们反映,今春开学,学校收取的作业本费用小学四年级为65元/生,初中二年级为170元/生,远远高于当地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为了躲避相关部门的检查,学校甚至采取了推迟收费的办法。在山西省临汾市和静乐县,所调查的学校均不同程度地为学生征订了与课本相配套的辅导材料,且定价较高。如静乐县调查的某学校每个学生订购的报刊费用达40至50元,各种辅导材料的费用远远高出了全部课本的总费用;此外,还存在老师推荐指定或“鼓励”购买辅导资料的情况,而往往这种情况下学生都会去买。类似上面的情况,在临猗、稷山、武乡等地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学校在学期内会分批次地收取学生作业本费、资料费、试卷费等等,这类收费动辄就几十元。 根据《山西省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公示》 规定:“由政府财政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原则上不收住宿费,所需相关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使用其它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在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全部落实到位前,如学校经费确有困难的可适当收取一些住宿费,但从2009年春季开始全部取消。”在临汾市被调查的5所公办寄宿制中学中,有1所学校向每位学生收取60元住宿费,比当地物价局规定的每生每月8元的收费标准超出50%。 调查中,临汾市、静乐县有家长反映,孩子所在学校在收取费用后,不给学生开收据,不列出收费明细,导致大部分学生及家长对收费项目不清楚。 此外,调查的市、县(区)仅有少部分学校对收费项目进行了公示,但公示内容也不全面,只对国家明文规定的项目予以公示,而对自愿交费部分则不公示或不完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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