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5月18日专电(王飞航)山西省卫生厅日前确定山西省人民医院等18所医疗机构为首批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要求在三年内逐步实现“参合”农民省内住院费用直接减免,此项政策将使全省92%的农民直接受益。
据了解,此次被山西省卫生厅指定为“合”定点医疗机构的18家医院,均为厅直厅管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主要诊疗项目代表省级水平的其他二级以上医院。山西省卫生厅要求这些医院在三年内逐步实现“参合”农民省内住院费用直接减免。并补充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参合”农民在省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不再享受合医疗补偿。
今年以来,山西省出台多项措施,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不仅规定全省筹资标准统一定为100元,而且还扩大补偿范围,把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期和白血病的门诊费用纳入住院补偿范围。
据山西省农业厅农卫处韩处长介绍,山西省农业人口约2300万,截至目前,“参合”农民总数达到2121.6万人,农民“参合率”达到92%,高于全国水平,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基本实现全省115个涉农县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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