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4月20日讯 日前,记者在市卫生局了解到,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富拉尔基区、碾子山区的4152名农民,将获得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次补偿,补偿金额共计126.4万元。
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次补偿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次补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了充分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水平,使参合农民最大程度受益,市卫生局按照规定将对五城区2008年住院期间应得到住院补偿,但未达到封顶线的4152名农民,不分治疗医疗机构等级,不设起付线,按2008年实际补偿金额分成四个补偿级别确定补偿标准,进行分级补偿,补偿金额共计126.4万元。农民最多可得到的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当年合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确定的封顶线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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