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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制度与我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呈现互促双赢局面

网友投稿  2009-03-11  互联网

        2008年,青海省合筹资标准从人均54.3元提高到104.3元,农牧民参合金由10元提高到20元,提前一年实现了筹资标准翻番的目标,筹资水平位居西部地区首位,农牧民参合率达96.5%,位居全国前列。

         一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落实提标增补政策,积极采取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水平、规范基金运行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合制度,年内为249.53万参合农牧民补偿医药费用2.7亿元,受益面达75.32%,比2007年度提高10个百分点。有28.8万名农牧民通过民政资助参加合,为1.33万救助对象补偿医药费用1308万元。同时,通过大力加强农牧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适宜卫生技术人员培养力度,开展乡镇卫生院十项技术建设和农牧区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等活动,使农牧区卫生机构服务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农牧民卫生服务利用率明显提高,2008年全省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住院人次比2007年度分别增长18.5%和10.8%,共为86万人次参合农牧民提供优惠服务,减免各类费用448.02万元。目前,全省农牧区有98.2%的病人首诊在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35.4%的住院病人在县级医院住院,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形成了农牧民群众健康得实惠,农牧区卫生事业得发展的良好局面。

http://farm.00-net.com/news/11/2009-03-11/1450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