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日益受到政府重视,陆续出台了免收学费、书本费,给予家庭贫困生部分生活补贴的优惠政策,免除了农民因子女教育可能背负的沉重负担。然而,农村教育又出现了另外的隐患,愈演愈烈的小学兼并浪潮,使大量儿童不得不过早地离开父母和温暖的家庭,寄宿相隔“千里”的学校,独立面对外部陌生的世界。这种趋势对农村传统小学与家庭教育模式提出了严峻考验,直接关系到农村未来一代的生理心理健康和茁壮成长,甚至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村的建设。
“寄宿儿童”的突现
“早出晚归”是农村学龄儿童的基本生活情景。然而,这一情景也许无法再传承下去了。现时的儿童们不得不到远离家乡的乡镇小学就读,与父母分居两地。而由于各种原因的交织,这一群体的数量渐成上升趋势。
第一,资金奇缺,老师“离走”使部分村小“倒闭”。自分税制改革实施以来,县乡财政就开始“吃紧”。税费改革的深入,农业税及附着于其上的诸税的免除,使乡级财政“空壳化”,徒有其表。国家给予的相关配套改革资金,连政府工作人员和教师的工资都无法保证,加上压在各乡镇的沉甸甸的债务,乡村政权组织无钱支持学校的建设。不少学校给老师发“白条”和大米,权当支付老师的报酬,不少老师家庭贫困,甚至还不如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民。由于长期缺乏资金注入,不少村小学房屋破败,时刻面临倒塌的危险;老师工资低廉,还经常面临无法领到工资的“处境”,不少老师被逼无奈,离开了讲台,开始了外出闯荡之旅。学校设施的残破和老师的离走,使不少小学就此“寿终正寝”,该村的孩子不得不远赴他村,继续求学之路。
第二,计划生育成效日显使更多村小“无生可招”。目前的村小,招收的孩子多是出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的新一代夫妇所育。1980年,国家颁布了计划生育政策。自那以后,农村的计划生育一直被当作衡量乡镇政府官员绩效的一项重要指标。在“压力型体制”下,面对可能被“一票”否决的高压,官员们一方面广泛宣传,另一方面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家庭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这些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农村的人口增长率明显下降。长期的严格政策使得新一代夫妇必须衡量超生可能引致的巨大成本,不得不作出妥协,一般只生育1-2个孩子。新生儿的减少,使农民的生活状况日益改善,却使村小的教育陷入了困境。许多人口相对较少的村庄,村小早就宣告“倒闭”了,人口多一点的村庄,离“倒闭”也只有一步之遥。
第三,乡镇政府的政策干预加速了村小的“破产”和生源的集中。乡镇财政的捉襟见肘,学生数量的锐减,使乡镇政府不得不对小学义务教育加强干预,如宣布某些村小不再招收学生,把招收特权集中于位于乡镇中心的小学,使生源和师资力量更趋集中。从资源配置效率的角度来看,这种政策无可厚非,可称得上是“经济人”一种理性的行为选择。集中力量办学,可以有效发挥有限教育资源和资金的作用,提高教学设备和设施的质量,减少相关成本。笔者所在的乡镇,自去年就开始将小学五、六年级学生的招收权集中于镇中心小学,而所有的村级小学再无招生资格。今年在此基础上,再出新政,除几个偏大的村小保留1-4年级的招收权外,大部分村小直接被政策“枪毙”。照此趋势,不久的将来,仅剩的几所村小也将不再。
第四,家长的“理性行为”催生了“寄宿儿童”问题的突现。在乡镇政府政策的指引下,几个暂时保留招生权的偏大村庄的家长们,也开始提前将未到五年级的孩子送入乡镇中心小学就读。在乡镇政府政策干预下,原先基本平衡的师资力量被打破,许多相对年富力强的老师被调到镇小,而剩余的村小只剩些“老弱残兵”,破败的学校也没什么改观。两相对比,家长们选此而弃彼也不失为“理性”的选择。如同“囚徒困境”、“公用地的悲剧”,个体的理性却导致了集体福利的整体性损失。村小的学生数越来越少,基本的教学秩序越来越难以维持,仅剩的村小也随时面临倒闭的危险。
“寄宿儿童”带来的隐忧
多因素的综合共同推动了“寄宿儿童”群体的扩大,随着更多村小的衰败与“倒闭”,政策干预力度的加大和家长们个体理性行为的扩张,寄宿学校将成为孩子们不得不接受的选择。即使他们心里百般的不愿意,然而几近垄断的乡镇小学教育政策剥夺了他们就近学习的权利。虽然“寄宿儿童”的数量将不断上升,且将成为农村小学教育的基本趋势,但是不论是学校、家庭、孩子还是地方政府显然还未对由此可能产生的问题给予高度的关注,更别说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应对了。这是十分危险的事情。
小学教育是一个人从家庭走向学校,初步认识世界和社会,掌握基本生活自理能力,培养兴趣和爱好,形成行为倾向和良好习惯的关键时期。在此时期,不能缺少父母的教育和培养。父母和教师的言语、行为直接影响着他们的一言一行和习惯的养成,影响着他们对是与非、善与恶的判断,他们尚不具备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他们对于这个新奇世界的认识皆来源于父母和师长的教诲和自己不成熟的观察与领悟。“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则很好地阐明了教育对于孩子心性培养的重要意义。“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则从反面告诫我们幼时教育对于孩子行为习惯养成所具有的支配性。从这些言语中,都可以看出古人对于儿童教育的重视。
教育不只是老师的神圣职责,从某种程度上说,父母因其与孩子的更为密切的关系,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扮演着无法替代的角色,而孩子被迫过早寄宿学校,失去了更多接受父母教诲的机会,显然不利于孩子生理和心理的健康成长。不仅如此,性格趋于内向的农村儿童对他们的老师多少有种莫名的恐惧与排斥。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向老师提问,也不会主动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更别说就自己遇到的困惑和不解向老师请教,他们与老师之间,似乎被某种东西阻隔着,而对父母则没有这种感觉。这将直接影响到孩子心理的发育和性格的养成,是绝对不能忽视的。
“寄宿儿童”问题的突现还可能带来更多的负面效应。在农村,一般6岁的孩子开始上小学一年级,还不具备完全自理生活的能力,在某些方面还需倚赖父母的照顾与示范,如穿衣、洗漱、整理书本和文具、洗衣等等,他们缺乏保暖防寒、讲究个人卫生的自觉意识。进入学堂前,每人因家庭(教育)情况的差异掌握的自理生活的知识和具备的自理能力有着很大的差异。即使有“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之说,可要苛求一个6岁的孩子具备这些能力,未免也太过残忍。
不仅如此,由乡镇政府政策推动的寄宿教育尚处在“初级阶段”,缺乏寄宿所需的房屋、床铺、优良的卫生条件,更缺乏管理经验和专职人员。毕竟,对于儿童不能只是简单地照顾其生活起居,更为重要的是辅助其健康心理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若没有懂得儿童心理发育专业知识和性格谦和、善于与孩子打交道的专业人员,他们的成长必然出现很大的问题。即使能够保证他们的生活起居,还得有效防止他们形成依赖心理,培养他们的独立自主意识,如何保证二者间的平衡,对儿童的成长也至关重要。所有这些,在未实施寄宿教育前,都是家长们的责任,即使不够专业,却也基本满足了他们的基本需要。乡村根本就没有专门从事儿童心理学习和照料的机构和个人,而寄宿制的实施和即将开始的扩张,对这类组织和个人提出了更迫切的需求,如何平衡供需之间的矛盾,乡镇政府在推行寄宿教育前必须思考这一具有根本性又十分棘手的问题。
“寄宿儿童”的校内校外安全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校内,必须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和潜在的危险,撤掉可能威胁孩子生命安全的设施,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防患于未然。每周放假时,如何保证孩子在学校与家之间路途的安全问题,也是学校必须思考并予以解决的难题。
可能的措施
对于“寄宿儿童”的突现,必须用前瞻性的眼光预测可能带来的各方面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实施全过程的监控,加强防范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首先,乡镇政府应放缓集中小学教育政策的实施,并加大对乡镇中心小学的投入,添置寄宿所需设备。即使集中小学教育、推行小学寄宿有利于优化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是大势所趋,也必须在条件基本具备的情况下稳妥地实施。可以采取分步骤、分村落、分年级,先摸索和积累儿童寄宿教育的方法和经验,待时机成熟、条件改善的情况下,推广实施。先吸纳乡镇中心小学附近的村落的高年级学生,逐步改善和提高教学方法,积累教学和管理经验,逐渐增加寄宿教育所需的房屋、床铺,提高卫生水平,满足扩大化招生对寄宿条件的需要。
其次,学校应加强对教师有关儿童心理发育与成长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培养或引进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结构和背景的优秀专职人员。传统的农村小学教师只注重孩子的文化教育和道德品质的培养,忽视了对儿童心理的引导。因家庭承担了这一责任,儿童的心理问题表现得并不突出。然而当孩子们离开父母,这一责任就必须由另一个主体来承接,它既可以是老师,也可是专职人员,还可以是具备这方面能力的民间组织和个人。通过对这些人员和机构的培养,使他们具备与儿童畅通沟通的意识和能力,了解儿童的心理需求,尽可能减轻他们因离开父母和家庭而产生的孤独和焦虑感,引导和鼓励孩子们敞开心扉,倾诉心中所想。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寄宿儿童”的心理发育与成长问题,可以建立专门的档案,及时发现和诊治儿童们出现的心理问题,积极和家长沟通,交流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针对性策略。
再次,学校应加强寄宿制管理,切实保障“寄宿儿童”的安全。毕竟,孩子们因年幼尚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可能触及一些可能威胁其生命的物体。为此,学校应加强对孩子们的淳淳教诲,主动排除安全隐患,严禁学生独自外出或外面人员的随意闯入。虽然实行了寄宿制,但学校一般每星期都会放假一次,为确保回家路上的安全,学校可以配备专门的校车予以接送。如果学校不具备此条件,可以临时租借外部车辆,或与相关组织签订接送协议,采取老师随车护送的方法,保证把每个孩子送到家中。
最后,寄宿儿童的家长也可以有所作为。当孩子离校回家后,可以继续发挥家长在儿童成长和发育过程中的作用;当孩子在校时,可以与学校取得联系,询问孩子的生活和心理状况,也可以偶尔去学校看看孩子,满足孩子对家长的心理需求。(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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