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600余万元完成3个规范化中心医院、50个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每个村卫生室补助1万元用于添置必备医疗器械。二是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在镇中心医院原防保科的基础上加挂“公共卫生所”牌子,配备卫生监督员、防疫医生、妇幼医生、医保和合人员,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乡村医生补助由600元/年调整为1200元/年。三是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配套880万元财政资金将合人均筹资标准由50元提高到90元,推行门诊统筹与大病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将合信息管理系统延伸到村卫生室,方便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四是建立城乡对口支援长效机制。实施农村卫生人才引进工程、种子工程、提升工程,建立区级医疗机构定点帮扶农村医院制度,鼓励中心医院到村设置村卫生室,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的网底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