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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反哺农业 安宁新农合彰显特色

网友投稿  2008-06-05  互联网

医务人员为草铺镇农民体检 安宁市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向村民发放大病救助金

  2003年,安宁市被省政府确定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试点。几年来,安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其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组织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和经费,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几年的努力,安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步发展,深受群众欢迎。

  另外,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安宁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工业反哺农业政策,把大量资金投向农村、投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减轻了群众就医压力,缓解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给农村群众带来了更多实惠,彰显出了安宁特色。

  开展情况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为确保安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安宁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各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市、镇、村逐级签订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责任目标书,明确了“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领导共同抓”的领导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广泛发动 稳妥筹资

  为进一步调动安宁市农民的参合积极性,安宁市通过召开全市合筹资工作宣传动员会和镇、村党员干部会、村民座谈会等多层次专题会议,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制作专题、开辟专栏和印发宣传品,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几年来,安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工作难度逐年减小、筹资时间逐年缩短、参合率逐年提高,一些镇仅用半个多月的时间就高参合率完成了筹资工作。2007年,安宁市参合人数为127,955人,参合率99.3%,高于全国、全省和昆明市平均水平。

  制定补偿 确保效益

  安宁市依据调查数据和资金使用情况,本着“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确定了门诊按“家庭帐户”补偿,住院按不同级别医院实行不同标准补偿的模式。目前,住院补偿比已由最初的镇级35%、安宁市级30%、省市级20%,分别提高到50%、40%、30%;住院补偿封顶线也从最初的2500元提高到6000元。

  实施减免 方便群众

  为方便群众报帐,使参合群众能在治疗出院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2005年上半年,安宁市在两个卫生院先行开展现场减免试点工作,受到了参合群众的好评。安宁市及时总结经验,对辖区内定点医疗单位、乡(镇)合管办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减免报销工作培训,在全市各定点医院全面开展现场减免报销工作。

  资金封闭 保证安全

  参合群众报销费用由定点医院暂时垫付,报销单据经安宁市合管办审核无误后,再划拨资金到各医院。安宁市合管办在与各医院的资金往来中,必须通过银行帐户划拨,资金运行实现封闭式管理。

  通过安宁市审计局对安宁市历年来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和风险基金的建立、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安宁市合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内控制度完善,报批程序严格,统筹资金及时拨付,无超标准、超范围报销等情况。

  加强监管 完善服务

  安宁市合管办进一步完善对定点医院的监管和审核制度,制定下发了《安宁市合核查工作量化表》和《安宁市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制度与职责》。对每一份报销单据,安宁市合管办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核,违规报销资金不予拨付,由医院承担;应报未报资金,要求补报给患者;违规收费、重复收费和分解收费的资金退还患者。

  信息建设 规范管理

  2006年初,拟定了合计算机管理工作方案,购置了计算机网络服务器,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和基础信息的录入,全市各合管办和定点医疗机构(除卫生所)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及现场报销。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的实施,使安宁市合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深入基层 收集信息

  安宁市合管办工作人员按照联系乡(镇)工作制度,深入乡村,宣传、解答合作医疗政策、知识,倾听群众意见,收集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安宁特色

  加大投入 群众受益

  几年来,安宁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合这一民心工程,坚持个人缴纳10元不变,安宁市政府逐年加大投入。按省、市要求,安宁市应配套合专项资金515.8万元,实际配套926.3万元。具体资金投入情况为:2003年,人均筹资标准30元,应配套资金45万元,实际投入48万元;2005年,省、市人均筹资标准为30元,应配套资金46.6万元,安宁市人均筹资标准为50元,实际投入279.4万元,远远高于省内其他试点县的筹资水平;2006、2007年,省、市人均筹资标准为50元,应配套资金424.2万元,安宁市人均筹资标准为57元,实际投入598.9万元。

  由于投入的增加,群众受益度也得以增加,住院补偿封顶线也从最初的2500元提高到6000元,2008年为7000元。

  心系群众 免费体检

  安宁市委、市政府于2005年9月和2006年8月投入350余万元为全市40岁以上农村中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体检项目涉及眼科、内科、检验、B超4个科目,24项内容。为确保体检质量,安宁市采取公开招标形式,昆明市延安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承检单位。

  体检结束后,统一为参检人员建立了健康档案,实行专柜专储,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群众。通过对40岁以上46,181人的健康体检,让广大农村中老年朋友对自己的健康状况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对携带的疾病得以早发现、早治疗,有效的保障了农村中老年群众的身体健康。

  专项资金 大病救助

  2005年,为规范安宁市农村贫困农民大病救助工作,建立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安宁市政府出台了《安宁市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几年来,安宁市民政部门已累计为五保户、贫困户家庭11,339人次代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款113,390元,确保五保户、贫困户家庭等困难家庭100% 参加合作医疗;为52户、127人实施医疗救助8.8万余元。从2008年开始,60岁以上农村老党员的个人缴纳部分,也将由安宁市委组织部 “关爱工程专项基金”支付。

  2006年6月,为切实缓解安宁市农村困难家庭就医压力,安宁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合大病救助政策,颁布实施《安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办法(试行)》。由安宁市财政配套专项资金,对农村困难家庭大病患者在合报销的基础上再给予救助,救助标准最高达自付费用的65%,为缓解农村困难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乡镇发展自己补助

  随着青龙镇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宁市工业反哺农业政策,缓解农村群众就医压力,提高农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安宁市卫生局、青龙镇人民政府制定了《青龙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实施意见(试行)》。从2007年起,由青龙镇人民政府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对当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和大病医疗救助后,最高再按自付费用的80%给予补助。这一政策的出台,是在执行《安宁市二〇〇七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和《安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青龙镇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难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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