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使农民看病有了保障,而农村医疗救助又让贫困农民深得实惠。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5.4万名困难农民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经多项减免政策,医药费报销比例可达85%。
2006年11月的一个早上,相城区望亭镇泥图湾村村民钱进根在关电闸时发生意外,电闸上溅出的火星掉进一旁的油漆桶引起大火。钱进根75%的皮肤烧伤,65%为重度烧伤。为了看病救命,他不得不卖掉了自家的房子。而就在钱进根一无所有、住到村里为他免费提供的住所时,当地政府又将10万元医疗救助款送到他的手里。“做梦也没有想到,政府对农民看病救助的力度会这样大!”目前钱进根身上有着多处疤痕,他准备病情稳定后再到医院接受整形治疗。“如果没有政府救助,我肯定要放弃继续治疗。”
我市自2003年起对农村特困人群实行医疗救助。低保和低保边缘人群可领取医疗救助证,这样,不仅参加合作医疗的个人保费由政府代为缴纳,到定点医院看病住院还能享受相关优惠:免挂号费、门诊诊疗费;手术费(不含药品费、材料费)免收30%;住院诊疗费、护理费免收50%;住院押金减半收取。所用医药费除按当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相关规定进行结报外,个人担负部分政府还予以补助,补助比例在60%以上,结报金额不“封顶”,大大减轻了困难农民的医疗负担。2007年,我市各级财政、民政筹集医疗救助资金4108万元,人均救助基金标准750元,为困难农民交纳合作医疗参保费294万元,减免医药费用3392.6万元,个人最高救助金额达1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