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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保证农民“看好病”

零零社区网友  2008-03-17  互联网

  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重点抓好四件事:一是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是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三是推进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四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和用药安全,控制药品价格上涨。

  让人人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摘自温家宝总理今年3月5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医疗卫生服务问题,不仅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甚至还关系到重病患者的家庭生活状况,医疗保障制度、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可以说是关系重大。

  近年来,成都在建立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同时,同步开始建设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体系,探索解决乡村医疗卫生条件比较薄弱的有效办法,着重解决农村“看病难”的问题;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让农民“看得起病”,还要“看好病”。

  上调报销比例

  提高保障水平

  2003年,成都开始在都江堰市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4年,在大多数区(市)县还未纳入中央财政补助的情况下,成都在全市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每人缴纳10元钱就能享受到相应的医疗卫生保障,此举深得民心——截至2007年底,成都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农业人口559万人,农民参保率超过96%。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童若春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广覆盖,改变了农民自掏腰包看病的历史。“我们曾经到农村很多地方调研过,农民对此非常欢迎。对政府在保障农民医疗上的努力评价也比较高。”童若春说,在报销比例上,刚开始试点时留的余地多一点,随着统筹城乡发展的深入推进和试点经验的累积,成都又在合理安排报销比例上做出了新的探索。

  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成都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00元。其中,农民个人仅缴纳20元,报销比例最高上调到65%,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定额补贴标准也从每人500元提高到每人600元。

  在这样的普惠政策下,一些区(市)县步子迈得更大。记者获得最新消息,地处成都市“第二圈层”的近郊温江区,合医疗筹资标准将提高到200元,农民生病住院的报销比例将提高到80%以上。

  卫生院“转型”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不仅要让农民“看得起病”,还要让农民“看好病” 。

  在成都,随意走进一家乡镇卫生院,你都会看到,经过改造的大楼焕然一新,成都公立卫生院的标志——太阳神鸟图案跃然楼顶;卫生院布局和科室设置更加合理;市财政更统一为每一个卫生院配备了“七大件”:救护车、X光机、B超、心电图、心电监护仪、半自动生化仪和多功能产床位。截至2007年底,212个这样的卫生院已完工投入使用,而成都市14个郊区(市)县共225个乡镇中心卫生院都将达到这样的标准,政府为此筹资近4亿元。为了让农民“小病不出村”,2006 年成都还启动了村卫生站的标准化建设,目前已完成2365个标准化村卫生站的建设。

  张世兰是新都区石板滩镇的居民,也是一位母亲。在采访中,她告诉记者,以往要是孩子感冒了,都不敢在镇上的卫生院看病,只有拖到第二天到新都去看。至于为何“不敢”,张世兰说:“以往镇卫生院条件差,好多设备都不齐,药价还贵。一般的小病我们就自己到药房里去买点药,严重的就到新都或成都去看。卫生院改造后,条件好了,医生态度也好,药价和外面也差不多,我们用不着跑这么远了。”

  2007年底,成都市又出台了《关于乡镇公立卫生院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将全市各乡镇公立卫生院逐步发展为集医疗、预防、康复、健康教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解决农村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同时,为了给农村居民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乡镇公立卫生院今后将进一步规范药品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乡镇公立卫生院基本药物目录,以区(市)县为单位深入推进农村药品集中统一配送工作,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成都市还决定,在未来3年内每年从医学院校招录600—800名卫生技术人员补充到乡镇公立卫生院。 预计到2008年底,全市将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乡镇公立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对此,童若春代表深以为然。她说,成都市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的建设上,“硬件”方面已经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当前应着力在“软件”的提升上下工夫,在医卫人员的配置和质量上向农村倾斜,更好地体现农村卫生的公共服务性、适时地满足农民的需求。而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麻醉科主任刘进则建议,政府可投入资金,对每年从医学院校招录的这600—800名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规范化训练,并建立回报机制,以其为农村服务的年限、质量等为依据。“使医学院毕业的学生先接受住院医生培训再上岗,可提高其技术水平,又为其服务农村提供了机制保障。”

  完善保障体系

  共享医疗服务

  在成都,无论城乡,所有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每年缴纳40元即可获得最高8万元的医疗资助。2007年,全市少儿互助金参加率达到87.3%,为135万名少年儿童提供了庇护。这年秋季,成都更将外来流动人员子女纳入少儿互助金网络。

  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到失地农民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少儿住院互助金和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成都全市已有970余万人进入医疗保障体系,占全市总人口的93%。

  2007年起,为解决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成都还颁布实施《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标志着成都正在实现公共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对城乡居民的全面覆盖。



http://farm.00-net.com/news/11/2008-03-17/1443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