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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教育公平 推动社会和谐

零零社区网友  2008-03-13  互联网

        米晋川 中共云南省曲靖市委党校 副教授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这一论点明确了教育公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社会公平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而教育公平是促进社会公平的“最伟大的工具”,是公平价值观念在教育领域的体现和延伸,已成为教育制度和教育政策的基本价值追求之一。我国教育领域中的不公平现象仍然存在,我们应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益的统一,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意义

  所谓教育公平,是指国民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和公平地占有教育资源,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概括起来,教育公平主要包括教育起点公平、教育过程公平、教育结果公平三个方面。教育作为社会公平的一项重要组成内容,它的最终实现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实现教育公平有利于增进社会公平,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我国两千多年前的“有教无类”思想,就蕴涵着社会公平的深意。教育公平被视为是实现社会公平“最伟大的工具”,从长远来看,它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在人们的经济、社会地位等方面存在客观差距的情况下,教育公平能够给人们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帮助贫困群体摆脱局限,显著地改善人的生存状态,减少社会性的不公平。当前,我国正处在转型时期,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经济上的贫富悬殊现象难以避免,贫困群体往往把改变命运的希望寄托在教育上。因此,实现教育公平,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实现教育公平有助于贫困群体、欠发达地区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教育能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把可能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技术功利主义学派也认为,教育是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变迁和个人发展的有效手段,教育能培养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手段的熟练劳动者,教育的公平可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公平。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教育作为促进社会财富公平再分配的重要杠杆,通过实施教育公平与补偿政策,培养高素质人才,发挥教育的巨大潜力,可以有效地改善欠发达地区的个体的经济、社会地位。

  实现教育公平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教育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动力,实现教育公平,保证大多数人得到平等教育的机会,有利于培养更多数量、更好质量的人才,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教育不公平的表现形式及原因

  我国正处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教育公平方面也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区域教育之间的不平衡。目前,东部某些大城市的教育水平已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而西部贫困地区仍未完全“普九”,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是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一方面,上世纪80年代中期基础教育管理权限的下放,导致了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地区差异,从而使贫困落后地区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拉大;另一方面,由于教育费用呈现不断提高的趋势,贫困家庭子女辍学问题至今仍然困扰着教育界,困扰着社会各界。二、城乡教育机会的不均衡。由于在建设中长期偏重城市,城市教育事业得到优先发展,教育投入和师资条件向城市倾斜,农村教育无论是办学条件、教育水平,还是在教育机会和教育投入上都落后于城市。目前城市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已达13年,而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还不足7年,相差近一倍。三、学校教育之间的不均衡。对教育投入不足以及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平衡,导致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的不公平。

  教育领域的不公平,原因很多,细究起来,深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政府公共职能缺失。教育不公平现象的产生与一些地方政府公共职能的缺失有关,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地方政府未能明确意识到义务教育不是非公共产品,也不是准公共产品,而是纯公共产品,发展教育事业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投入应由政府全部承担。二、教育投入严重不足。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很低。经过努力,近年来虽有较大改观,但情况仍不乐观。尽管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规定,国家的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比重在20世纪末要达到4%(目前世界平均水平是5%~6%),然而,此目标在我国还未实现,每年预算内的义务教育资金缺口达700亿~900亿元。三、教育不端行为损害教育公平。由于优质教育资源不足,一些学校竞相在微观上“搞活”,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加重了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四、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人们的收入分配差距拉大,也带来教育不公平。一些贫困群体的收入较少,无法承担子女最基本的教育费用。

        促进教育公平的对策

  教育公平的实现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相联系,只能通过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加以解决。分析我国教育公平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教育公平:

  首先,提高经济的总体发展水平,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阶层之间的差距。在照顾各地历史形成的差距时,应当将逐步缩小地区差异、城乡差距作为重要原则之一。新的教育发展布局和增量部分应向薄弱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同时,加大对西部地区和贫困群体的教育支持,重点是在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普及义务教育,缩小西部地区与东中部地区在初中教育上的差距,提高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初中教育普及率。建立具有权威性的教育公平度的评估指标体系,并把它纳入社会发展统计评估体系之中。

  其次,政府应当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教育公益性质”。教育这个公共产品,受益者虽然主要是个人,但直接关系到民族的素质和国家的命运,关系到社会公平的实现,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政府是提供教育这个公共产品、实现教育公平的“第一责任人”。不管政府是否愿意,都必须履行提供公共产品这个基本职能。否则,政府就是失职,就是“缺位”,就是该做的事没有做,该做好的事没有做好。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时,应把实现教育公平作为最重要的目标和愿望,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努力实现教育公平的目标。一句话,提供公共产品,实现教育公平,政府是天生的“第一责任人”,谁也不能代替政府,谁也代替不了政府。

  第三,统筹教育资源。国家应对全国范围内的教育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保证各阶层尤其是贫困群体的子女受教育权利相对平等。中央一级的教育投入与财政转移支付应该向贫困群体的子女倾斜,为流动人口子女创造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对外来流动人口的子女教育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地方政府应改革和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打破现行以户籍制度为依据的义务教育的入学政策,实行适龄儿童按居住地原则接收义务教育的制度,在教育财政拨款时将流动人口子女纳入财政预算。坚决取消借读费,以鼓励公立学校接受流动学生的积极性,并消除在学校内部人为区分借读生和本地生的不平等状况。

  第四,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应当按照《教育法》和有关规定保证教育经费持续增长。一方面,切实纠正对教育投资重视不够、把“政府的责任转嫁到学校头上,最终转嫁到学生家长头上”的倾向;另一方面,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实行以政府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投资体制,进一步实现教育开放,放开、扶持和鼓励发展民办教育,吸引和促进社会资源向教育的流动,满足教育快速增长对教育经费的强劲需求。国家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形式确定教育投入的总量和比例,切实提高政府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的比重。国家的教育投资应该更多地关注贫困地区的教育和生活贫困的学生,保证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只有具备充分的物质保障,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公平才有可能实现。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就是提供公平的个人发展机会,而公平的个人发展机会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第五,整治教育不端行为。加强教育立法是促进教育公平的根本保障,合理的教育制度和完善的教育法规,不仅优化公共教育资源的配置结构,而且可以促进教育公平。当前,应当加大治理教育不端行为的力度。教育不端行为是一个危害性很大的教育不公平问题。治理教育不端行为,从“自律”方面来讲当然要靠教育行业,主要的、长远的还是要靠制度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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