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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落实好教育助学金有利于社会和谐

网友投稿  2008-02-28  互联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全局。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之后,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教育公平做出的又一重大惠民决策,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各级单位把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效果十分明显。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落实有难度,这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分析具体原因,笔者认为有主客观诸方面因素:一是主管部门认识不到位。二是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健全。

  如何进一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问题的办法:

  一、不断提高认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教育是提高人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基本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因此,必须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只有加快教育发展,才能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一批拔尖创新人才,才能把人口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才优势。而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就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努力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和生活困难。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就是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读得起书,接受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成长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就是要帮助他们当中一些有潜力的孩子成长为创新人才,为建设西部强省和创新型国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同时是促进教育公平和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保障人人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就是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这也是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2006年,全省高校中有10733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奖学金1745万元;有886名学生享受“深圳——甘肃教育基金”88.6万元;有3651人次学生享受社会及个人奖学金474.91万元。同时,各高校还提取了3844.19万元的学费收入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并为5892人次的学生提供了282.38万元的勤工助学岗位,为1.05万名学生减免了1218.93万元的学费,为10.6万名学生提供了3274.92万元的粮、油、副食品价格补贴。

  省委、省政府关注民生,从科教兴省、人才强省的战略高度出发,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作为事关党和国家的形象、体现社会主义教育本质的大事来抓。2002年省上就拿出1000万元,设立了甘肃省高等学校特困生基金。2007年,省政府把建立政府奖助学金和启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作为今年为民办的12件实事之一,省委书记陆浩同志提出:要“试行人民助学金制度,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完善助学贷款及救助制度,确保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又提出:要坚持把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开发人力资源、提高劳动者素质上,确保每个困难家庭的子女有学上,确保每个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二、密切协作,推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经确定,核心问题是要狠抓落实,真正做到财政投入到位,领导管理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务必全力以赴把这件事办好。首先是要加强领导。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重大任务。教育、财政、劳动保障、监察、审计、银行、资助管理等部门全面统筹资助工作。其次各部门要密切协作。资助政策体系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财政、教育、劳动保障、监察、审计、物价、银行等部门以及学校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最后各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要切实承担起资助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专门的机构,建立完善的学校助学工作管理制度,确保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贷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责任重大,公共财政的核心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国家财政逐步调整和优化了支出结构,把更多的资金投向了公共服务领域,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个人认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还需更加注重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权益,更加注重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农村教育的发展。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作用的充分体现,是政府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重大举措。

  我们党的教育方针是“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理解和贯彻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始终是教育战线的重要任务。因此,我们要从讲大局和为党和国家培养人才的战略高度认识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把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相结合,切实实施好新的资助政策,把上级的关怀和爱护传递给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物质上帮助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生活上关心学生,要以情感人,切实培养学生对党和国家的感情,真正实现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培养目标。

  三、加大资助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捐资助学兴教

  宣传工作非常重要,它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是推进和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方面。各级单位和教育、财政等部门应加强监督,对落实资助政策体系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系统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审计和监察部门要加强资助资金使用的审计与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回督察和监督检查;要建立信访和投诉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投诉。物价部门要监督各校严格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绝不允许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各级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资助政策的行为予以曝光。各级政府和学校要建立学生资助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对资助工作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要给予批评,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依纪依法追究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各学校要从讲政治、讲责任、讲大局、讲公平、讲良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树立教育形象工程的高度去提高认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绝不能把任何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拒之校门之外。

  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新的资助政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国家资助政策,解除因家庭经济困难担心孩子“上不起学”的后顾之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各方面积极捐资助学兴教,也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金融、工会、共青团、妇联、文明办、慈善机构、红十字会、残联等单位,既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资助工作,又要密切配合,动员全社会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助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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