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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将建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网友投稿  2008-02-21  互联网

        昨天,记者从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今年开始,天津市将全面建设现代化救灾体系,其中包括建设街道、社区和乡镇应急救助平台。同时,本市要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完善和落实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的补助办法。 

        为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本市已经采取了多项举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标准得到了调整,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过去的每月300元调整到330元;特困救助标准也由每户每月80元调整到88元。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城市低保对象14.7万人,当月人均补差额为156.7元。与此同时,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也取得新的进展。

        今年起,本市要实现规范救助与科学系统管理的自然灾害救助目标,更加健全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四级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健全灾害救助资金投入和监管机制;加强国家和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在全市各个街道、社区和乡镇,都建设应急救助平台,并且建立灾害应急社会动员机制。

        今年市民政局将报请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健全完善我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完善和落实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的补助办法;根据城市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和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物价上涨指数,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落实对困难企业职工申请低保据实计算本人收入的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今年,本市还将根据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和物价上涨指数,提高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指导线;继续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多渠道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做好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政策衔接,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的水平。(李海燕 任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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