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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

网友投稿  2008-01-22  互联网

  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每人每年由683元调至800元

  东北网齐齐哈尔站1月22日电 近日从民政局了解到:齐市农村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提高工作已全面完成,过去农村困难群众靠临时救济维持基本生活的格局彻底得到改变。

  据悉,标准提高后,11.3万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保障标准由683元提高到800元,补差额由336元提高到400元左右。此外,全市2.07万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保障标准也得到提高,集中供养对象年人均保障由1500元提高到2200元,分散供养对象年人均保障由1200元提高到1600元。

  按照“依托城市,覆盖农村”的低保工作思路,全市以讷河为试点后全面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目前,全市农村低保保障对象有11.3万人,占农业人口的3.2%。齐市注重在农村低保操作中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定期入户制度、坚持逢进必查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制度、坚持两榜公示制度、坚持政府救助与鼓励劳动自救相结合制度。

  齐市还结合社会主义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对原有的112所乡镇敬老院进行了资源整合,采取地方财政投入一部分、省市支持一部分资金的办法,努力改善供养条件,提高了集中供养率。克东、富裕、甘南、讷河、龙江等县(市)乡镇敬老院经过资源整合已初具规模。目前,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有2.07万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有5231人,集中供养率达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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