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1月9日电 西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前决定,在外打工的西安农民,异地看病也可按“合”的标准报销医药费。
凡在西安市以外务工、居住的患者,可选择各地各级“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住院一定期限内,向西安市区(县)“合”经办中心电话备案,报销时须提供在外地的务工、居住证明,以及当地就诊医院等级证明、就诊医院“合”定点证明。
西安市政府的这个决定,可以有效地缓解广大农民在外打工“看病难”的问题。(记者毛海峰、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