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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年以上工期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

网友投稿  2007-11-05  互联网

  新华网长春11月2日电(记者姚湜)吉林省开展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要求工期2年以上、使用农民工多于200人的工程项目,要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把农民工组织起来进行集中培训。

  据吉林省建设厅日前介绍,通过开办农民工业余学校向农民工提供安全知识、操作技能、权益保护、法律常识、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服务,师资队伍主要由企业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高技能人员组成,教育培训内容根据工程进度和农民工的实际需求确定。

  吉林省规定,农民工业余学校不得加重农民工经济负担,其建设费用主要由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承担。培训场所应相对固定,利用施工现场的食堂、会议室或活动室等现有场地,也可选择在农民工集中居住的场所设立,门口应悬挂农民工业余学校标识。未达到规模的在建工地,可由总承包企业牵头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或委托建设类培训机构,对农民工进行集中培训。

  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由吉林省建设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和共青团吉林省委共同组织开展。



http://farm.00-net.com/news/11/2007-11-05/1436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