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城区人社局对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扩大了贷款人员范围、提高了贷款额度、取消了户籍限制,同时业务办理实现基层下沉。
“本次调整政策,希望能够鼓励和扶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复员转业军人、城乡妇女等自主创业,进而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全区经 济发展。”德城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称,本次政策调整,首先扩大了人员范围和准入范围。人员范围由原来单一的妇女主体扩展为面向符合条件的有创业意愿、创业 能力和创业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返乡农民工及城乡妇女等从事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 的人员以及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
在准入范围方面,扩大到除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以外的所有行业,其中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还需满足:当年新招用符合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以上的企业达15%)且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扩大担保贷款规模方 面,2014年度区级担保基金规模由原来的100万元扩大到400万元,并向上争取担保基金份额600万元,担保基金规模已达1000万元,能够进行担保 贷款规模达5000万元。
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对安置人员多、扶持带动就业效果好,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经担保机构或经办银行同意,允许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原则上不再贴 息。
此外,此次取消贷款申请户籍限制,凡在德城区行政区域内创业的各类城乡劳动者,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在全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登记,申请享 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实现业务办理向基层下沉。目前,小额担保业务初审手续全部实现在镇(街)人社所办理,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向镇(街)人社所 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