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2011年7月汝南县将“优秀农民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较长的外来农民工纳入城区住房保障范畴,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待遇以来,该县已有3188户外来农民工在县城购买了经济适用房。
据悉,汝南县为此成立了农民工进城购房办公室,房管部门将每年城区经济适用住房总量的15%作为农民工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对农民工出售经济适用房方法是:在该县城区务工一年以上的“优秀农民工”,凭务工单位和工会证明,向农民工进城购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农民工享受城区经济适用房购房卡”,然后凭购房卡与开发商签署购房协议。汝南县明文规定“对纳入城区住房保障范畴的外来农民工购买经济适用房优惠2%,购房过程中所有契税减半收取,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较长的‘优秀农民工’优先享受购房”。
汝南县委书记吕方表示,作为一项创新性的工作,该县人大常委会、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等部门正积极稳妥地摸索前进,今明两年将降低“优秀农民工”申请经适房的门槛,努力让更多的外来农民工享受到这一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