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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司法厅厅长: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实行“绿色通道”

网友投稿  2013-08-09  互联网

对话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嘉宾介绍:王文海,河南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历任河南省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厅级),河南省监察厅副厅长,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正厅级)。2008年3月起,任河南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中共河南省第九届委员会候补委员。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新华网北京8月8日电(孙凡)“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习近平同志就建设平安中国作出的重要批示,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平安中国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新华网联合中国平安网推出的《平安中国对话录》日前对话河南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王文海,就河南省司法工作在平安中国建设中的创新

  记者:您认为河南省司法厅在司法行政方面能为平安中国提供哪些支持,如何结合实际有效地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重要批示?

  王文海: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梦”,平安是前提,也是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平安中国作出的重要批示,为深化平安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平安中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安全等各个领域,又涉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各个方面。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职能和工作与平安中国建设密切相关。监狱戒毒、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担负着罪犯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对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帮扶职责,直接关系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独特优势,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直接服务群众,对于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对于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具有基础性作用。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职能,发挥优势,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平安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结合河南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我们主要从六个方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一要在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上下功夫。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牢把握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二要在全力维护公共安全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监所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确保监所安全稳定。坚持把教育改造罪犯、教育矫治戒毒人员作为中心任务,创新教育改造方式方法,提高罪犯教育改造和强戒学员戒治质量。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加强特殊人群思想政治、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临时救助等政策措施,促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三要在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下功夫。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加积极地做好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的专业优势,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服务,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平安。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和覆盖面、深化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基础上,拓宽申请渠道,简化程序和手续,进一步找准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着力点。

  四要在全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上下功夫。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切实加强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着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拓展微博、微信等法制宣传新平台,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全面提升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水平,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用法治实践推动和保障平安建设。

  五要在全力实现源头治理上下功夫。人民调解是源头治理的重要方面,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具有独特优势。实现源头治理,就要在人民调解中更加注重服务群众,更加注重依法调解,更加注重适应形势的新发展。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和依法诚信执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六是要继续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发挥基层作用,坚持重心下移、基层为先,扎实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大力加强市、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坚持把科技信息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记者:从司法行政领域工作来看,当前平安建设需要着力解决哪些问题?保证平安建设的科学性、长期性、有效性,司法行政部门工作方向是什么?另外,河南省平安建设近年来有不少好的做法,其中司法行政部门的经验和做法是什么?能否和兄弟省区市分享?

  王文海:目前,我们服务平安建设的问题主要在于:

  一是从我们自身来看,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比如:部分人民调解员缺少必要的调解技能和法律知识,律师队伍中掌握知识产权、企业并购重组、金融衍生产品等专业知识的高端人才匮乏。二是从外部环境来看,在事关司法行政工作长远发展方面,存在着一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个别地方和部门对司法行政工作在新形势下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对上级出台的政策落实不力,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紧缺、经费不足等问题依然较为突出。

  平安中国建设既为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广阔舞台,也提出了重大挑战和考验。为保证平安建设的科学性、长期性、有效性,我们的工作方向是:一方面抓住机遇、积极作为,把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平安中国建设,在维护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安全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按照平安中国建设要求,推动解决司法行政系统在机构队伍、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困难,不断提高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能力水平。

  近年来,我厅连续两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省“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联合表彰为“全省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特殊贡献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围绕确保监狱劳教(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切实加强“五项机制”和“四防一体化”建设,建立“三级督查”工作机制,落实各项监管安全制度,加强罪犯劳教(戒毒)人员心理咨询、个别矫治和职业技术培训,调动了罪犯劳教(戒毒)人员教育改造的积极性,增强了回归社会的能力。

  二是围绕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独特优势,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网络,全省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5万多个,选聘专兼职人民调解员21.4万人,实现了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688个,选聘调解员3200人,拓宽了人民调解领域。创新人民调解方式方法,以《百姓调解》、《爱心调解》、《宋都调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解决群众的现实问题,提升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深入开展专项人民调解攻坚活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增强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五年来,全省共调解纠纷231.8万余起,调成率97%;防止群体性上访2.94万起,制止群体性械斗1.34万起,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是围绕强化特殊人群教育管理,推动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全省“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出台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意见,扎实做好服刑在教及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录入核查工作;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衔接办法,落实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社区、单位、家庭等的衔接责任,实行重点对象必接必送,有效防止了漏管失控。创新帮扶形式,成立“雨霁”志愿者队伍,积极解决帮扶对象实际困难,提升了帮教效果,减少了重新犯罪。全面铺开社区矫正工作。出台《关于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完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省社区矫正实现从部分市、县试点到全面开展。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制定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前调查评估、衔接监管、考核奖惩等制度,积极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显著提升。全省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在0.07%以下,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记者:河南省是如何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在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政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文海: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依法治省工作深入推进,我省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工作推进机制逐步形成。2011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第六个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议。召开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时任省长郭庚茂同志代表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省政府将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对各省辖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出台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明确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的工作报告,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去年先后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依法治理机构负责人会议,形成了三级推进的工作机制。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注重沟通协调,强化统筹运作,主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配合,较好履行了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职责。今年以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同志多次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充分肯定了成绩,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前不久,刘满仓书记主持召开了法治河南建设座谈会,对推进法治河南建设进行了部署。目前,我们正着手起草《法治河南建设实施纲要》和相关文件,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河南建设积极做好基础工作。

  二是以法治创建为主要平台,依法治理工作实现新突破。近年来,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意见》为标志,市县乡村(社区)四级创建评估机制逐步完善。3个省辖市、32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78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均居全国前列。综治、公安、教育、卫生、农业、环保、安监、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国资监管、新闻出版等有效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连续两年开展公众法治环境满意度调查,成为评价各地法治建设成效的重要依据和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今年我们将突出抓好20个县、50个乡镇(街道)、100个行政村(社区)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开展产业集聚区法治创建活动、城市工商户和农村家庭“学法守法用法”示范评比活动。

  三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贯彻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出台《2013年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工作方案》,邀请知名专家学者,组织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省委政法委推广鹤壁市普法“三驾马车”经验,从省到市、县普遍开设“法治大讲堂”,深受干部群众欢迎。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农民工、村“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法律培训。命名355个依法治校示范校、90个优秀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近期,我们正在做的工作是:筛选行政败诉案件和渎职侵权案件,拍摄《依法行政警示录》专题片;编写《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必知法律法规选编》并免费发放;与省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厅、国资委联合组织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

  四是大力弘扬法治文化,为法治河南建设提供精神力量。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广泛组织开展根植中原、异彩纷呈的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先后举办了两届全省法治文艺汇演、全省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和首届“河南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全省建成4.8万个“农家书屋”,配置法律图书72万多册。开通普法(法治)网站737家,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开办法制专栏2736个。郑州、平顶山省9个省辖市在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公益广告等方面扎实推进,漯河市地税局建成地税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暨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新乡、临颍创办法治手机报。我们正与省住建厅、省通信管理局会商发文,加强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利用法治手机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记者:为人民群众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的法律服务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任务,因此加强律师队伍管理,促进律师职能充分发挥是重中之重。请问王厅长,河南省在这方面的工作重点是什么,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文海:当前,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工作的职能作用,我们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包括: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始终保持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律师执业的社会效果;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贴近民生民需,有效服务平安河南建设。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以律师党建工作为引领,保证律师队伍正确的执业方向。近年来,我省在全国较早地完成了律师党建工作对律师队伍的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凡是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全部建立独立支部或联合支部,无党员的律师事务所指派党建联络员;党支部全部建立规范的党员活动室,党员律师亮牌上岗,律师党支部在保障律师事务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监督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和指导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有效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障了全省律师队伍正确的执业方向。

  二是组建专项律师服务团,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有组织地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是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形式。我们严格遴选全省优秀律师,建立省政府律师顾问团,为省政府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的重大决策提供高端法律服务。推动在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律师顾问(团),加强对各级政府机关行政决策的法律支持,重点开展对征地拆迁、国企改制、股市房市、劳动争议等群体性涉诉纠纷的分析研判,主动融入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政府及时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提供服务。根据中原经济区建设、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律师工作特点和法律服务重点,组建了“重点项目建设律师服务团”、“招商引资律师服务团”、“产业聚集区建设律师服务团”、“发展现代农业律师服务团”、“保护知识产权律师服务团”等120余各专门律师法律服务团队,强化组织保障和运行机制建设,提升了律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和效果。

  三是深入开展“万名律师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为创造和谐社会环境提供便民法律服务。广泛动员,组织全省万名律师积极开展面向基层群众、针对民生问题的便民法律服务。全省850家律师事务所,各选择1-3个社区、乡村,选派骨干律师,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在服务内容和方式上,更加突出服务民生民需,更加突出便民惠民效果,真正担当好政策法律宣传员、社情民意信息员、便民惠民服务员、群众诉求联络员、矛盾纠纷调解员。

  四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服务平安河南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作用和效果,充分发挥律师实施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主力军的作用,确保每名律师每年办理1-3件法律援助案件,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有效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组织律师深度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巩固、完善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省、市、县三级网络建设,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值班基本制度。深化律师陪同党政领导接访、参加信访案件听证、参与信访案件评查等工作形式,不断提升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成效和社会影响。努力推进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始终坚持律师办理民事、行政案件“先行调解、始终调解、调解为主”的指导原则,引导广大律师在办理非诉讼案件和民事、行政案件中把调解结案作为首要选择。积极建立律师业务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的衔接机制,不断扩大、延伸律师参与调解的范围。

  记者:老百姓很关心“告状难、打官司难”,广大网民也很关注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请问王厅长,贵省目前有哪些措施来解决这些难题?

  王文海:很欣慰广大网友知道法律援助制度,关注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通俗地说就是国家出钱出力帮助困难群众打官司,困难群众不用掏一分钱。作为一项利民惠民的好制度,我们始终把法律援助作为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重要载体,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不遗余力地抓紧抓好、做大做优。2010年4月,司法部在我省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时,部领导和全国同行对河南的法律援助工作褒扬有加,认为我们在经费保障不是最好、人员投入不是最多的情况下,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全国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这几年,法律援助工作越做越好,可以说已经成为了一个服务品牌,口碑越来越好。为了维护困难群众利益,厅党委始终把法律援助作为全系统的重中之重来谋划、来用力。

  2008年,我们提出了“应援尽援”的法律援助工作目标,就是让那些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全部得到援助,不让一名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这个目标提出来后,全省各地开始降低门槛,由于河南人口基数大,将近一亿人,这样我们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群众一下子增加了将近一倍。为解决经费不足的难题,我们多方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现在法律援助办案经费逐年增加,初步满足“应援尽援”的需要。目前河南全省有40%的群众都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也就是说4000万困难群众在需要法律援助时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为方便老百姓申请法律援助,我们采取了多种便民利民措施。早在2009年,全省就开通了统一的“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从去年开始实行专业律师值班,星期天也不休息,全天候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我们打造了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受理网络:一是在省、市、县都有法律援助接待室,全部设在临街一层,大部分都在城市的闹市区或中心地段。二是省、市、县的法院设有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全省所有的司法所和部分律师事务所设有法律援助受理点,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办、武装部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绝大部分村或社区设有法律援助联络员,群众想咨询、申请法律援助非常方便。

  我们还针对河南是农民工大省的实际情况,出台了特殊政策。比如,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实行“绿色通道”,一律给予援助,不设任何附加条件。为了打破法律援助的地域限制,帮助在外地打工的河南籍农民工,我们牵头组织建立了农民工省际协作机制,由农民工原籍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与务工地的法律援助机构联系、协调,解决了农民工异地申请法律援助的难题。

  这两年,我们又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上进行了探索,如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为维护军人军属权益作了大量工作,得到了济南军区政治部的肯定,也引起了解放军总政治部的关注。去年,我们又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在多地公安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在公安、检察环节为没有聘请律师辩护的人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还有一些是老百姓看不见的工作我们也在做,比如法律援助舆情分析,我们把在法律援助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同期办理的案件和群众咨询的问题,按类型和性质进行汇总分析后写成舆情分析报告,送达省、市、县领导参阅。这项工作我们2011年就开始系统地做了,省领导对舆情分析报告很重视,对我们送上去的报告也多次批示,直接解决了一些影响涉及面较广的事项。这也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部分。

  记者: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新形势下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重要内容,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南省的社区矫正工作也是卓有成效,请王厅长结合工作的实际做法介绍一下河南省这方面的先进经验。

  王文海:社区矫正是一项刑罚执行活动,是国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我省社区矫正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具有明显的后发优势,在较短的时间里,已覆盖全省所有省辖市、县(市区)及99.3%的乡镇(街道),社区服刑人员数量迅速增长,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平安河南法治中原做出了贡献。我们的做法是: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高效运转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综治办、省司法厅等13家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搭建了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框架。成立了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省辖市、县(市、区)也相应建立了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从而确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社区矫正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制定完善工作制度,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我省依据“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制定了《河南省社区矫正监管工作若干规定(试行)》、《河南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关于加强适用社区矫正前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河南省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制度体系。统一修订全省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20种,使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得到统一和规范。

  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措施,切实维护刑罚执行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地认真贯彻社区矫正有关制度和规定,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为每个社区服刑人员建立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组织开展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心理矫治;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依法坚决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利用手机定位,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有效预防和避免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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