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一夜暴富不能普遍化
新一轮城镇化过程中,土地制度改革越来越受到关注。昨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北京的一场讲座中详解当前公众关心的征地制度改革、农民工市民化和粮食安全等热点问题。他指出,今后征收土地范围有可能缩小,但大多数建设用地还是要靠征收,规模征地补偿标准只能是区片补偿价,不可能仅仅看“地王”出让价。
谈小产权房:不合法因为不符合土地规划
未来城镇化进程加快将面临更多的建设用地需求,现在公众对土地制度改革的期望非常高。陈锡文指出,“各种矛盾使现存的土地制度显得非常不适应,我非常赞同加快土地制度改革。”
陈锡文强调,以往长期计划经济下公有制思维缺乏产权保护观念,如今在谈论土地改革时大家更偏重讲产权保护问题,但不能不讲服从规划。他指出,目前在产权保护和遵守规划方面存在很大矛盾。
陈锡文指出,土地制度基本问题是产权问题,但在任何国家土地都是稀缺资源,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对土地的管理基本原则是按照规划进行用途管制。陈锡文强调:“小产权房不合法,不是因为那是农民建房不合法,不是对农民集体所有权的歧视,是因为那些土地规划不能建房。”他认为,讨论土地改革问题要有共同前提,否则越扯越远,没法达成共识。
谈补偿:征地补偿30倍上限要改变
陈锡文认为,目前大家关心的征地问题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征得太多,二是补得太少,三是程序问题。他进一步指出,现在征地范围确实过宽,没有控制住。
“现在报道一说哪个地方卖出‘地王’就很刺激人,有的农民就看着这个价钱问,你当时征地才给了多少补偿,现在卖出这么高的价钱。”陈锡文强调,政府征收的土地中能卖出这个“地王”价钱的土地非常少,有的地比如道路和绿地还要往里搭钱。
据统计,去年全国供应土地约1000万亩,其中40%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这方面的土地供应不赚钱,剩下的部分中有65%的土地用于城市建设,真正用于商业和住宅的只占35%。
陈锡文认为,城镇化过程中大规模征地只能是通过区片地价补偿,目前征地还不适宜“一对一”地谈判,因为大多数征地都是大规模整体征收,政府在其中配置各种用途的土地。
目前《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这一标准去年修法时备受关注。陈锡文指出,目前很多地方的征地补偿都已经突破了法律规定的30倍上限,比如杭州目前是全国征地补偿最高的地方,一亩地可以补到10万元,相当于原有用途的100倍。
陈锡文强调,征地补偿30倍上限要改,但这部分补偿要补得合理,要保障农民被征地后生活水平不能下降,最重要的是今后有保障。他同时提醒,不要把那些城中村征地一夜暴富的现象普遍化。
谈农民工市民化:参照城镇标准缴社保一年缺口1万亿
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城镇化工作时,提出“要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在陈锡文看来,要创造条件让农民工在城市落户,最起码要解决好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和子女教育四个问题。
陈锡文昨日指出,我国推进城镇化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国外大规模推进城镇化时,城乡社会保障差距不大,而我国目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的差距很大。对农民工参与各项社会保险的统计显示,只有22.2%的农民工在城里缴纳了养老保险。按照统计局发布的去年农民工月平均工资2290元计算,如果按照城镇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一个农民工一年要缴纳8000元,其中企业负担6000多元,按照1.6亿到外地务工的进城农民工推算,全国一年企业欠交的缺口就近1万亿元。“企业补不起这个钱,政府也拿不出这么多钱。”陈锡文认为,城镇化进程比预想得快得多,各级政府也想帮助农民工解决市民化的问题,但至今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
谈到城镇化占用土地的问题,陈锡文举了台湾地区的例子。台湾在新城市建设时不能用财政预算来填补土地开发的缺口。土地出让的账平不了(征地成本)就说明现在不适合开发,只能等今后修了高铁等时机成熟了再开发,他认为这才是理性的城镇化。而大陆很多地方只要拿土地抵押贷款就开始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