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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服务体系 实现城乡就业机会均等

零零社区网友  2013-07-30  互联网

近年来,江苏省阜宁县结合县情实际,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社会配合,积极创新理念、创新方法,大力实施就业富民工程,有效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

就业状况

该县在16个镇区全部建立劳动保障所(局)、阜城镇8个社区设立了劳动保障站,全县340个行政村(居)都明确了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共建立各类职 业技能培训机构31家、职业中介组织20家,全县已初步形成公共机构和社会组织并立发展的就业服务网络。全县共转移农村劳动力26.07万人,其中县内转 移6.78万人,转移就业率达70%。

基层平台功能不断完善。该县人力资源市场坚持每日有信息、每周有集市、每月有专场、每季有活动的原则,仅2012年,就组织了7大14小招聘活动, 累计有1.85万人(次)进场求职,现场报名6900人(次),确定录用3786人。在此基础上,阜宁县政府还投入1700多万元,将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 设列为2012年度实事工程,实行以奖代补、星级评估的办法,经验收达到三星、二星、一星标准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补资金,努力 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更为优质、便捷的就业服务。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定点培训机构全部进行网上录入,每月定期更新企业招聘信息20条以上,劳动者通过“就 业e图”可快捷获取用工信息、就业服务、培训信息等。

创业扶持规模不断扩大。该县投入20多万元新建2间标准化创业培训教室,依托中国就业促进会“惠普农村富余劳动力创业援助”项目和“惠普创业家学习 启动”项目,对有志创业人员实行GYB、SYB和IYB培训,全县累计组织创业培训2000人。强化资金扶持,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将小额担保贷款 额度由500万元提高到750万元,今年来,全县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00万元,其中向农民发放403万元。

技能培训体系逐步健全。结合企业用工需求,依靠补助引导,积极组织委托培训、订单培训、定点培训和校企联合培训;根据学员实际情况,灵活采用全日 制、半日制教育与业余时间培训相结合以及送学下乡的办学方法。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鼓励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引导企业对农民 工开展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2012年组织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8510人,发放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奖补资金3387人345万元。

就业援助政策有效落实。强化就业扶持,依靠政策兜底,积极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依托镇区、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 定期组织就业困难群体调查登记,及时掌握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状况。积极落实失业救济、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政策,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人 员实现就业。2012年,共发放失业保险金1920人553万元、物价补贴1379人11.78万元,代缴医疗保险费1550人141万元,为2447名 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773.6万元;帮助3878名下岗失业人员和829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有40名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帮扶零转移家庭10户20人实现就业。

存在差距

尽管该县就业富民工程、城乡就业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公共就业服务不均。目前,基层平台特别是农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不健全,镇级劳动保障所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偏少,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业务不专、经费不足。

就业再就业资金不足。由于县财力有限,筹集的就业再就业资金难以满足需要。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等政策难以扩大范围,不能惠及更多的农村群众。

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不高。由于文化与技能素质不高,农村劳动力多集中在层次相对较低的纺织、服装、化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工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就业稳定性差。

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一方面,招工难仍然是困扰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另一方面,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村劳动力,由于技能匮乏,就业竞争能力仍较弱。

主要做法

优化平台,均等服务,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以促进城乡就业服务能力均等为基础,着力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就业服务网格化。 一是建设苏北一流的县级人力资源市场。阜宁县积极向省争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资金,计划2013年启动市场建设,2014年完成主体工程,2015年全面建 成信息灵敏、开放高效的五星级县级人力资源市场,科学设置功能区和服务窗口,确保能够容纳百家以上企业和3000名以上求职人员入场交流对接,为重点规模 企业设立常态化招聘摊位,方便劳动者现场求职应聘。二是建设功能完备的镇级劳动保障机构。增加镇级平台人员编制,今年计划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中,为重 点镇区再配备3人,其他镇区配备2人。三是建设更具实效的村级劳动保障平台。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稳步推进村级平台标准化建设,切实打造“15分钟公共 就业服务网”。

加强培训,提升素质,促进城乡劳动者体面就业。按照“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要求,深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程。一是完善获证奖补政策。扶持重点企 业对新招录农民工进行岗前技能培训。阜宁县20强企业和列入县新特产业项目的其他企业,自行组织当年新招录农民工进行上岗前短期技能培训的,可以享受培训 补贴。支持重点企业对农民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二是强化宣传发动。大力宣传并用足、用活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树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和创 业就业典型,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创新培训方式。继续发展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鼓励和扶持符合办学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到农村 办班搞培训,推行全日制、半日制教育与业余时间培训相结合以及送学入企下乡的办法,增加城市生活常识、基本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知识、疾病防治等方面的培训 内容,满足不同类型学员特别是农村劳动力的培训需求。

实施援助,一体扶持,促进城乡劳动者稳定就业。一是将失业保险制度向农民扩展。将实现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全部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现农民失业保险 参保、缴费的政策标准与城镇一致,提高农民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消除农民与城镇人员失业待遇差别。二是将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向农村延伸。在现行文件规定的基础 上,将社会保险补贴对象扩大到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农村登记失业人员。三是失业预警机制向农民工覆盖。加大部门间合作力度,畅通信息互通渠道,及时了解企业 生产经营状况和用工变化动态,提前预警和及时上报可能出现的批量裁员现象。对确需批量退工的企业,提前对裁减人员开展职业介绍服务,推荐其到同行业企业就 业或组织其参加短期技能培训,方便其迅速走上新的岗位。

政策延伸,鼓励创业,促进城乡劳动者扩大就业。一是降低小额担保贷款申领门槛。农民创业如不具备城镇创业人员的担保条件,可以将房屋、汽车、机器设 备、大件耐用消费品或有价证券等作为发放贷款的抵(质)押品,经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共同评估认可,视同有效担保条件,并将贷款额度提高至4万~10万元。 同时,按照城镇下岗职工同等待遇,给予创业农民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二是推动农村家庭服务业企业发展。根据目前家庭服务业机构规模较小和人员年龄、性别要求 较低的现状,鼓励农民创办家庭服务业企业,并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对家庭服务业企业不设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创业农民可申领小额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 息,并按城镇失业人员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着力提升创业扶持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就业创业示范县创建工作,重点启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程, 将镇区中小企业园和县技工学校部分教学楼、各镇区撤并后的中小学校址改建成“阜宁县创业孵化基地”,统一增挂匾牌,主要供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 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各类初始创业群体入驻,在一定期限内免费为其办公、生产、食宿的创业场所使用,并按规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 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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