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实现转移就业260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30%,给农民带来的增收达到100亿元。“这是近年来新疆转移人数最多、劳务创收最高的一年。” 2012年12月31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处长吴云华说。
据介绍,新疆自2005年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以来,平均每年实现160万人(次)转移就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后,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连创新高,2011年实现转移就业258.3万人(次),给农民带来增收96.6亿元,当年创了历史新高。
“这100亿元,是农民实实在在的收入。”吴云华介绍说,外出务工带回的创收,一般情况下占农民年收入的20%左右,而劳务输出示范县都达到了30%以上。2012年自治区下发文件要求,今后几年,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要增收1000元以上,2012年新疆农民人均劳务增收要达到300元。吴云华表示,劳务收入在农民增收中占到300元的目标完全能够实现。
从“要我转移”到“我要转移”
转移就业工作做得更实了
从“要我转移”到“我要转移”,新疆农牧民转移就业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而这些变化离不开新疆多方合力共同产生的“催化”作用。
吴云华说,这些年自治区除了通过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印制宣传册、组织宣讲团等形式加强对农牧民的宣传外,还制定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免费参加职业培训、以奖代补等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牧民学习语言、技能的积极性。同时,各地各县市也制定了相关政策,保证外出务工、经商的农牧民在农村的经济利益不受影响。“很多县解决了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老人的赡养问题和土地的种植问题,解除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吴云华说。
“这两年,自治区各地各县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转移就业工作做得更实了。”吴云华说,许多地方专门组织人员到内地寻找岗位,到乌鲁木齐市包括北疆地区寻找岗位,然后组织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政策下乡,同时,自治区人社厅还借助工会、团委、妇联、工商等部门的作用,合力完成这项自治区的重大民生工程。
“当然,转移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也离不开19个对口援疆省市的援助。”吴云华说,援疆省市不仅加大了职业培训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而且还加强了师资队伍的培养,进而提高了转移就业培训的质量。
“在转移就业中,示范县的典型示范作用不容忽视。”吴云华说,示范县转移就业的工作量占到了全区总量的60%,示范县转移就业工作目标的完成,无疑带动了全区的转移就业工作。
吴云华说,近些年,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领域更加宽了,参与到新疆大建设中已经成为转移就业的主流。
由季节性向长期性、技能型转变
农民收入成倍增长路径初显
以前,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除了少数转移到内地工厂就业外,大多数以拾棉花、采摘番茄等为主,而现在,随着新疆大建设时期的到来,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都积极参与到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去,特别是在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兴修水利、兴修公路等工程中,他们是一支重要的建设力量。“但这些还都属于季节性转移,在就业质量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吴云华说,今年,新疆将帮助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转移就业中实现稳定就业,让更多的农牧民进城当工人、当市民,返乡后,自主创业当老板,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使更多的人掌握一技之长。
吴云华认为,要想让农牧民收入成倍增长,就必须要让更多的人去当工人,实现季节性向长期性、体能性向技能型的转变,提高就业质量。吴云华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去年260万人(次)中有100万人(次)进入工厂就业,按照平均每人每年1.5万元收入来算,农牧民就可增收150亿元。
吴云华说,农牧民返乡创业也是高质量就业的一种形式,现在,越来越多的农牧民外出务工挣上钱回到家乡后,在家乡积极创业,不仅促进了家乡的经济发展,而且还能带动更多的人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