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旗将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作用,把就业工作深入到社区、嘎查、村。继续将阶段性禁牧区牧民转移培训就业工作列入2013年就业重点工作之一予以推进,分期分批为阶段性禁牧区牧民开展各类就业培训。相关部门将深入阶段性禁牧区开展详细调研,充分了牧民的培训及转移就业意愿,将调查的情况分类汇总造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就业扶持政策。
一是整合阶段性禁牧区劳动力资源,为有培训意愿的牧民开展各类技能培训班,提升转移农牧民的就业能力。
二是针对有转移就业意愿牧民,推荐合适的岗位,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促进转移牧民实现稳定就业。
三是对于有进城创业意向的牧民,优先安排其创业培训,并予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帮助其实现成功创业的同时,带动更多的农牧民实现转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