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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加大力度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网友投稿  2012-09-25  互联网

  就业是民生之本,一定要通过立法,鼓励更多的人来关心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9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时,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依然是大家热议的主题。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三次审议稿较好地吸纳了二次审议中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在依法强化政府职责、补充和完善促进就业措施等方面较二次审议 稿有了很大进步。草案三次审议稿还进一步充实并细化了鼓励自主创业所包含的内容,明确了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的职责,可操 作性进一步增强。

  一些委员建议,现在,有一些找不到工作的下岗职工、尤其是一些曾在民营企业就业的下岗工人以及待业在家的大学生,生活 比较困难,他们的基本生活如何保障应在条例中有所体现;高校毕业生分配去偏远地区就业,应该在政策导向上进一步得到落实,比如基本工资、应享受的补贴等待 遇在政策上都要明确下来;有的委员建议,应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孩子升学都应该和城镇人员一样,享受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加大 对农民工远程就业技能的培训;草案三次审议稿中第三十八条指出违反本条例的,对责任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这里的执法主体不清楚,应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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