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初以来,福建与广东先后出现历史罕见的“工荒”现象,许多企业招收不到农民工,直到今年这种情况并没有完全缓解。按常理说,目前中国劳动力资源极为丰富,城镇居民就业和再就业压力不断增大,大批由农村转移出来的农民工充斥着全国各大中城市劳动力市场,理应不会出现企业用“工荒”的问题。为何出现这种情况?其中原因值得企业与政府管理部门深入反思。
为何招不到农民工?企业给出的工资待遇低于广大农民工的预期是最主要的原因。泉州企业在招工中给出的月工资多在600元左右,而且还不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这是很多以青年民工难以接受的工资标准;广东珠三角开出的工资标准与泉州相差无几。有些企业给出的待遇虽然有所提高,但其口碑不好,承诺的工资待遇往往不能兑现,工作与生活环境差,民工望而却步。一些民营中小企业员工流动率非常高,年平均流动达50%,甚至是80%以上,一般来说年平均流动率15%左右是正常的,高达50%则显然是不正常的,也影响企业的生产与管理。据媒体调查发现,部分企业劳动工作环境恶劣,通风不好,在有毒的环境中操作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生活配套环境也较,如食堂伙食差,住宿条件简陋,10多个住一间宿舍的情况是常有的事。有些企业为防止工人跳槽,随意扣压工人身份证与拖欠工资不发。在劳资关系纠纷中,政府往往偏袒企业主,不能有效保护农民工权益。由于部分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诚信严重缺失,不能善待打工者,致使许多民工深感在福建与广东打工艰难,谋生不易,久而久之便视为畏途、不敢再来了。因此,现在所谓的工荒应当是农民工对资方待遇不满的一种无组织抗议的表达形式,他们采取的有效方式就是“跳槽”,变换打工地点,或不再出门打工。
企业为何不提高农民工工资待遇以留住农民工?面对中国仍有大量剩余劳动力的现实,解决工荒的最主要的办法就是提高工人的工资待遇,吸引农民工前来就业。可现实情况是,中国沿海企业都是劳动密集性产业,企业之间竞争压力大,其利润来源主要依靠降低工资待遇获得,许多企业已不愿提高工资待遇,否则就会降低企业利润。当然还有部分企业不愿意提高工资待遇,则是纯粹从获取超额剩余价值考虑。泉州地区主导产业是劳动密集性的服装、食品、陶瓷等产业,但这些行业中企业一般采取订单式生产工产方式,普遍存在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工资低的问题,通常工人需要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一个月休息两三天是普遍现象,也很少给工人加班补贴,工人工资报酬一般在600左右,有的更低。今年泉州招工中,一些企业开出的月工资是450元,这是很多以青年民工难以接受的工资标准。民工潮兴起以来,中国经济一直保持持续发展势头,但农民工的工资却并没有随之增长,现在应当是提高农民工工资待遇的时候了。但目前很多企业对于提高农民工工资待遇处在一种观望的状态,它们还想以较低的薪酬雇用农民工,不愿意主动提高工资待遇,在这种普遍的观望之机,造成整个地区与行业工资待遇差的整体格局。当一个企业急需扩大生产之时,却找不到劳动者,这对于企业造成的严重后果可想而知,当更多的企业由于这种原因而导致生产能力下降时,必将对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面对越来越严重的“工荒”,企业与政府都该采取积极的行动以应对。
面对“工荒”,企业需要适当提高工资标准,积极改善劳资关系,不能把人仅仅看作商品生产的“经济人”,还要强调人是有多种需求的“社会人”。企业应当从人力资源管理的高度出发,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重视员工的社会需求,不要将农民工当成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机器”。人力资源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之一,是企业管理活动的主要对象,它关系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人力资源具有创造性和可持续利用性,是任何一种物质资源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企业人力资源的质量及其对于企业的忠诚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发展前途。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主要通过培训与各种激励机制实现的,但对于广大农民工来说,他们最为关心的是短期内能够获得较大的工资收入,因此,提高工资待遇是企业改进人力资源管理的必然措施,但不是唯一的措施。企业给农民工提供必要的人文关怀,也是挽留农民工,增加员工对企业的信任感与归属感的重要措施。现在民工在找工作时,比较关心企业主的诚信,以及企业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因此,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如生产车间清洁卫生、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改善住宿条件,提高职工食堂伙食标准,制定恰当的工作时间,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协调企业员工性别比例等。这些措施有时甚至不会花很多钱,但很重要,能表明企业对员工的关怀,从而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提高企业劳动生产效率。泉州企业缺工比较严重多是管理不太规范的中小企业,而凤竹、恒安等人力资源管理比较规范的大型企业则没有出现缺工现象,说明规范的企业管理才能吸引人才,留得住员工。今年春季,广东企业为应对“工荒”,普遍采取了上涨工资的办法,工资水平从800元左右上调至1000元左右,部分熟练工人工资可以达到1200元左右。广东省农民工平均工资上涨,也会带动东南沿海其它地区农民工工资的上涨,福建企业也应当考虑给农民工涨工资了。
面对“工荒”,政府加大对企业的劳动监督执法力度,当采取措施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我省一些民营企业多从家族作坊发展起来的,管理不规范的多,急需要政府引导,作为地方政府必须加大对企业用工检查执法力度,规范用工,维护广大农民工的正常权益,从制度上、法律上着手,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坚决清除限制歧视农民工的不合理政策、规定,对歧视、虐待、刁难农民工的雇主、用工单位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如要求企业在招收农民工时必须事先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农民工购买必要的工伤保险等;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可以实行欠薪保障基金制度,即当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劳动部门可动用欠薪保证金向农民支付工资;工会组织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会要敢为了农民工说话,维护农民工的正当权益。此外,政府还应当积极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减轻农民工家庭化流动所带来的后顾之忧。
“工荒”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农民工求职信息不对称,以及熟练工缺乏导致的。因此,政府应当积极联手企业做好外地农民工输入与培训工作,扩大后备工人队伍来源。如政府可以组织缺工企业到内地省市农村对口招工。农民工输出地政府要做好农民工的培训工作,以提高农民工外出就业竞争力。如政府出面举办培训班;也可以委托职业技术学校负责培训,政府给予协调与一定的经费补助;也可采取与用人企业直接挂钩的培训方式,保证培训后能作为熟练工与技术工直接上岗。
提高农民工工资待遇,改善企业用工环境,也许在短期内会提高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劳动力配置成本,但从长远来看,有利于提升我省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优化人力资源供给环境,从而促进整个地区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从农民工角度来看,也有利于农民工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社会主义村的建设,实一举而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