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省政府近日印发我省“十二五”促进就业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将持续扩大就业规模,进一步优化就业结构,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0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600万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人告诉记者,“十二五”期间,我省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压力持续加大,城镇需要就业的劳动力年均190万人左右,还有相当数量的农业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
根据规划,我省将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就业工作一体化,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公平、体面就业。基本形成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部分地区率先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0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600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定在80%以上。城镇就业比重逐步提高,三次产业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为实现这一目标,省财政将继续加大就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力度。同时,实行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充分发挥其在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中的作用。完善和落实促进大学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税收政策,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对于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群体就业,我省将把回生源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作为对当地政府政绩考核的约束性指标,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引导和带领一大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我省将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消除流动就业的制度壁垒,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和稳定转移,积极稳妥地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同时,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确保就业困难群体随出现随援助随就业。全面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为部分地区率先实现充分就业奠定基础。
根据规划,我省还将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制度,全面落实对劳动者免费就业服务、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和对特定群体的专项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