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本报讯 (记者杨文)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七大以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实施充分就业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着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了城乡就业的持续增长和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2008年至今,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88万人,新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经济形势好,自然为扩大就业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2008年底至2009年初,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就业局势十分艰难。对此,省人社厅紧紧盯住我省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建立用工信息对接服务制度,引导、组织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参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与此同时,采取社会保险“五缓四降三补”等措施,帮助企业减负降压、稳定岗位,提升、储备劳动者技能,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经过半年多时间,我省迅速扭转了岗位流失、就业减少、失业率上升等不利局面。
在国际国内经济增长总体放缓的情况下,鼓励创业成为扩大就业最积极、最有效、最主要的途径。我省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通过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扶持各种类型的创业。2008年至2011年,我省个体、私营经济组织从业人数由137.4万人增加到183.6万人,平均每年递增5.7%;个体、私营经济组织从业人数占城镇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由26.8%增加到30.1%,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已逐步显现。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张健介绍,目前我省已形成了以强化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鼓励企业和社会吸纳就业为主要内容,以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对象,以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为基本支撑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与此同时,不仅要让所有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人获得就业机会,更要注重保障他们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省采取颁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开展工资支付执法检查等措施,改进和加强企业工资调控,努力提高在岗职工工资水平。2011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9903元,同比增长12.97%。农民人均纯收入5601.4元,同比增长18.3%。其中务工收入2683.07元,占47.9%,成为农民主要收入来源和增收途径。今年,我省又在全国率先实行了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降低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门槛”,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