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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促进就业 就业实现“乐业”

网友投稿  2012-05-22  互联网

以服务经济发展和更好地改善民生为重点,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是梧州市“乐业工程”的宗旨和目标任务。而如何有效实现目标任务,是摆在政府部门面前的关键问题。

“用好中央、自治区在促进创业和就业方面的政策规定,创新我市以创业促进就业以及服务就业、扶持就业的措施办法,协同强化执行,就能实现扩大就业的目标。”———这是市“乐业工程”相关责任部门给出的回答。

数据显示,今年1至4月全市城乡新增就业43504人,完成全年任务的72.51%,其中新增城镇就业11563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1941人。4月底,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13250人,失业率为3.88 %,低于目标控制数4.5%的0.62个百分点。

完善机制促进就业

“以创业促就业”是我市实施“乐业工程”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市新的就业增长点。以此为立足点,市工商、人社、财政等部门活用政策、强化执行,以扶持微型企业创业为切入点,协同配合,创新机制,通过完善创业机制来促进就业。

在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中,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梧州市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创业的实施办法》,建立资金扶持、创业引导和指导创业服务等三大帮扶体系,全力促进微型企业发展。

根据实施办法,我市对微型企业实行“1+X”的资金运作模式,即在“投资者出一点”的基础上,采取“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规费减一点、职能部门帮一点”,以及人社、妇联、共青团的“小额担保贷款”项目的资金帮扶模式。截至目前,市政府已拿出1000万元配套资金予以扶持。市微型企业办公室会同交通银行梧州分行、市农村信用社等各大金融机构,针对处于创业初期的微型企业特点,设计了“创业一站通”等一系列信贷金融产品,为创业者解决创业资金融资问题。

市工商局副局长曾小林说,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支持创业促进就业有关政策,我市58个工商登记窗口及大中专院校、工业园区,均成立微型企业创业指导服务站,由125名指导员负责指导帮扶建立发展微型企业。所有注册大厅均开通微型企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今年1到4月,我市发展微型企业911户;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注册登记微型企业3228户,从业人员23997人,注册资本(金)3.1822亿元,微型企业发展数量位列全区第三。

政 策和措施在强化落实之余,还要善于活学活用。鉴于此,我市立足实际,突出特点,积极创新机制,培育起梧州市科技微型企业青年创业孵化园和梧州学院大学生创 业孵化园,通过提供场地、资金、技术、信息、营销、管理咨询等方式,对各类立志创业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鼓励青年,特别是科技型、管理 型青年人才发挥专长,大胆创业。

各方协同引导就业

如何妥善解决高校毕业生以及“4050”人员、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等特殊群体的就业问题,是我市推进“乐业工程”的一大重点。

据统计,去年梧州市高校毕业生有10000多人,回梧报到共5890人,其中落实就业或明确就业意向的5213人。 为进一步促进这部分人就业,市人社局联合教育、学校等部门多措并举,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通过邀请新闻媒体进行专题采访和报道、到梧州学院等高校开设讲 座、在梧州人才网开设毕业生就业专栏等形式,宣传和报道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和用人理念,引导高校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端正择业观 念,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提高就业能力。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政策,人社部门积极搭建就业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和人才招聘活动,实现人才供需双方的对接。同时,拓展就业岗位,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我 还灵活运用政策和制度规定,制定了《梧州市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援助。”该负责人说。去年以来,我市全面开 展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工作,派出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上门进户摸清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零就业家庭”数据台账,每户至少帮助解决1人实现就业,做到“产生一户,援助一户,稳定一户”的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机制。

另一方面,各级人社部门通过加大对下岗人员培训,开展以单位、个人结对帮扶下岗失业人员的方式推荐就业,或对一些改制企业采取“先安置职工,后处置资产”等方法,使1663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社、残联等部门联合建立残疾人就业援助机制,千方百计安置残疾人就业,至今实现残疾人就近就地就业74人,推荐到外地就业188人。

落实政策扶持就业

梧 州市结合实际,完善“乐业工程”的系列配套政策,制定出台了《梧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梧州市职业介绍补贴暂行办法》、《关于 梧州市创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暂行办法》、《梧州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等配套措施,切实把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落到 实处,扶持促进就业。

此 外,梧州市相关部门还想方设法建立健全促进创业的工作机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等文件精神,我市出台了《梧州市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认定办 法》,对“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作出认定,使符合自主创业的人员和吸纳失业人员的企业,享受到税收减免政策,对扩大就业、以创 业带动就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去年以来,梧州市各级地税部门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减免税优惠政策,在助力企业加快发展上下工夫,共为纳税人减免各项地方税收7748万元,免收税务登记证办证费6.6万元;为20名失业人员办理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款4.3万元。



http://farm.00-net.com/news/10/2012-05-22/129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