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难
66岁的杨功惠是四川德阳市东湖乡的村民,她和老伴每人每月可领55元基础养老金。“这是个好政策。不过物价这么贵,真希望养老金标准能再提高点。”她说。
2009年,我国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简称“保”。2012年底前,“保”将实现制度全覆盖。目前,已试点地区的农村居民希望能解决基础养老金水平偏低、城乡之间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等问题。
求解
“保”补贴机制应创新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庆云委员
需要确立养老金水平的调整机制,财政对保的支付水平应逐步提高,使之与GDP增幅、物价水平或收入水平等指标联动,促进保制度的可持续性。
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水平,可以通过税收返还、增加地方税种、调整分税结构及转移支付等手段,最根本的还是增强地区的经济实力和财政收入。
增强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力量,监督保的运行,尤其是要补充预算和财经方面的专家,以对政府预算进行更完整和细致地审核。
农民工养老不能“两不沾”
湖南省人民政府经济顾问赵湘平代表:
要尽快解决养老保障体系各板块之间的过渡、衔接问题,特别是农民工群体养老问题,不能让他们“两不沾”。比如调整现有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逐步取消外出务工农民回到原籍后,必须再就业才能接续原有养老保险关系的规定。保缴费的档次要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档次逐步挂钩,按照当地上年度省平均工资一定比例缴费,同比例享受待遇,间接清除保和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障碍。
研究激励企业和农民工参保的办法。一方面可以通过降低单位和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比如单位从缴纳20%降到12%,另一方面应该给农民工个人建立保障卡账户,个人缴纳的钱和单位的钱打到卡里,“卡”随人走,保证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