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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四大方面推动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

网友投稿  2012-03-02  互联网

    去年以来,浙江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坚持就业优先发展战略,有效应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带来的不利影响,从四大方面积极推动就业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就业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二五”就业工作良好开局。2011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94.6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9.54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24万人,指标完成率分别为135.14%、131.8%和178%;失业保险参保净增105.64万人,指标完成率为352.13%;城镇登记失业率3.12%,同比下降0.08个百分点,为近四年来最低,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一、完善政策促进就业。根据中央、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不断完善就业政策,积极发挥政策对就业的支撑作用。一是出台了《关于缓解就业结构性短缺问题的若干意见》,从充分发挥产业转型升级和政府投资项目对缓解就业结构性短缺的积极作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用工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建立企业用工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建立“招工难”防控机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搭建人力资源供求对接平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新兴产业和中小企业就业;加大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和转移就业工作力度;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二是制定和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1〕61号),在认真落实国务院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在创业服务、就业见习、到欠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等5大领域10个方面进行创新和完善,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补助制度,并在市场准入、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多项税费减免及场地补贴等方面加大优惠扶持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以创业带动就业。三是出台了援企稳岗的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且保持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我省符合条件的困难中小企业实行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有效地缓解了企业经营困难,稳定了企业用工。

    二、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把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作为做好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完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大力促进全民创业,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开展,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一是大力推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指导4个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做好创建考核迎评各项工作,及时上报综合考核评估数据和相关材料并在评估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二是深入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指导首批30个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按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等五大体系建设。三是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建设。制定并下发省级创业型城市完成创建工作任务情况考评标准,引导各地根据标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推进创建工作。四是积极开展创业培训。举办了浙江省首届高校创业师资培训班,共有20所高校22名老师参训;温州、金华、衢州3个市分别完成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各1期,共计90名教师参加了培训,进一步壮大创业培训师资力量。目前,全省4个国家级、30个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累计建立创业引导基金65.7亿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8.4亿元,发放创业补贴2.26亿元,带动和吸纳就业58.98万人。

    三、强化援助帮扶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作为实施就业援助的重点,综合运用各项援助举措,积极帮扶他们实现创业就业。一是实行托底帮扶。对就业困难、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和城镇零就业家庭,实行托底安置帮扶,采取“三支一扶”、安排就业见习、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办法,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去年一年,全省共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3682个,新建948家见习基地,安排见习37006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483户,实现就业850人,实现动态归零。二是开展专项活动帮扶。组织开展了 “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和 “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各项活动,集中举办了各种形式的人力资源招聘活动,开展了一系列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活动,帮助1.45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帮助6.98万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为126.05万名求职者提供免费服务,为3.89万名求职者提供劳动维权服务和法律援助,共吸纳6.39万名农村劳动者到企业就业。三是实施制度化帮扶。按照“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的要求,通过督促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一对一帮扶跟踪服务等举措,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使援助工作走上常态化、制度化的轨道。全年共对4219户农村低保家庭实施就业援助, 5927名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实现了就业。

    四、夯实基础助推就业。一是健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基层平台建设,到去年底,全省已有95%的街道、98%的乡镇、99%的社区、97%的行政村建立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二是深化“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以“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为抓手,不断拓展和延伸公共就业服务内容和对象。组织开展全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双百”评选活动。通过创建工作,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积极发挥各类单位、组织和人员的作用,为成千上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目前,全省80%的社区、50%的行政村达到了充分就业社区(村)的标准。三是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实现公共就业服务精细化。开发完成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在浙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的软件。根据部里要求,开展就业信息监测工作和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软件系统已完成升级并进入试运行。四是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和服务。完善失业动态和企业用工监测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工作通知》,监测范围由11个市扩大到全省所有县(市、区)。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情况监测工作的通知》,建立了覆盖全省的企业用工情况统计制度。实行就业形势季度分析报告和特定时点分析报告制度,为党委、政府决策及应对复杂就业形势提供了高效的服务。五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通过信息发布、专场招聘、劳务协作等多种方式,为用工单位和求职者搭建桥梁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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