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告指出,农民工就业“短工化”趋势愈演愈烈,农民工每份工作的平均持续时间不到2年。农民工离开原工作的最主要原因是在用工单位提升有限,对公司条件不满意。(2月9日《新京报》)
农民工“短工化”,折射出他们的多重诉求。比如情感归属、社会认同、国民待遇等等。至于工作环境和薪酬待遇,只是引发农民工频繁跳槽的导火索罢 了。这是个社会性问题,仅靠企业去改善工作环境和提高待遇,难以遏制“短工化”趋向。“短工化”倒逼地方政府对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长效化。
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时代的符号。为了使新生代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适应社会,首先,在提高农民工待遇,适当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的同时,应加快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打击恶意欠薪、工作环境恶劣等损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
同时,要让农民工有归属感,竭力解决他们进城后的住房问题,对农民工放宽保障性住房的限制,允许那些在城里工作一定年限、达到一定收入水平的农 民工购买保障性住房;推进用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自住住房;完善农民工进城后医疗保障,探索农民工医保关系接续、异地就医和费用结 算服务等问题的解决之道。
再则,要稳步推进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入户;确保各地农民工子女能够进入公办学校和政府委托的普通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并逐步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积极鼓励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将在城市积累的资金和工作经验,投身到创业实践中去。
总之,应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长效机制,在培训、就业、社保、维权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