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自治区政府通过《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记者获悉,未来5年,我区将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稳定增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率13%以上。
10余万农民转移为产业工人
我区将利用5年时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50万人(次),其中10余万人可稳定转移为产业工人。
全区进一步营造全民创业氛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新培育小老板7500人,新增就业岗位75000个以上。
600万人享有基本医保
未来5年,全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00万人,比“十一五”期间增加115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70%。
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离退休人员费用支付比例达到90%。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450万人以上。
增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未来5年,我区将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与社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产品和服务。
完善被征地农民、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大学生养老制度。稳定增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并逐步提高待遇水平。
提高工伤、生育保险待遇
未来5年,我区将企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适当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实现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
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生育保障。适当提高生育保险待遇。
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
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健全。
职工工资水平合理较快增长,遏制并缩小不合理的工资差距。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
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结案率达到92%。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更加完善,以“网格化、网络化”为基础的预防预警机制基本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到9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