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江对录用晋江籍农村劳动力的企业出台新奖励制度。
对累计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100人以上,且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社保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超过200人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对新增使用本地农村劳动力50人以上,且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社保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超过100人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但累计与新增吸纳劳动力不重复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