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广州社科院发布《广州农村扶贫开发的思路与建议》报告。报告显示,广州城乡差距依然明显,到2010年7月,在广州农村地区仍有69802名人均年纯收入低于3000元,处于低保水平的贫困农民。
根据报告中显示的广州民政局低保处提供的数据,低收入群体主要集中在从化、增城和花都的北部山区六镇。六个山区镇人口占广州市总人口10%左右,但其低保人口占全市低保人口总数的20%左右。2009年,广州市北部六个山区镇农民人均年收入为6078元,与全国、省、市水平相比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25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829元,大大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只有全市平均水平的54.9%,与全市平均水平差距比较大。
报告执笔人之一、广州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郭艳华研究员建议,把贫困线和低收入线也纳入扶贫系列。广州市除了有69802名农村低保外,还有相当一部分生活比较贫困的低收入群体。考虑到广州市经济不断快速增长,经济发展的成果应该更好地让全体居民共享,更好地施惠于民,建议适当将贫困线和低收入线的农民纳入扶贫系列,按照目前广州市低保标准(月人均收入低于250元,年人均收入低于3000元的为低保线),向上浮动20%,即年收入低于 3600元的为贫困线,据广州市有关部门估测,这部分人数大概有3—4万人;低收入线参照广州20%最低收入农民的平均收支水平来确定。对于贫困线和低收入线农民而言,虽然不发低保证,但在医疗、教育、社保、合等方面享受相应的待遇。
报告建议参照广州援建汶川模式,中心城区帮扶山区镇。广州援建汶川的财政帮扶措施是,按照当年财政收入的1%支援被帮扶地区。建议广州市越秀、天河、海珠、荔湾、萝岗、番禺、黄埔、花都8个城区,按照当年财政收入的0.5%-1%对口支援梯面、吕田、温泉、正果、派潭、小楼、良口、鳌头8个镇。 “中心城区支援北部山区镇,要根据各区财政收入的绝对数和实际负担情况而定,不能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