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26日,省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组对清远市2010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评。记者从考评会上获悉,2010年,清远市实现新增就业5.7万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114%;2011年1—8月,实现新增就业4.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92.5%。考评组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据清远市副市长廖迪娜介绍,根据省相关部署,清远市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落实就业政策、加强服务管理等多项措施,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2010年全市实现新增就业5.7万人;实现失业人员就业1.57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就业1384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万人,其中,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后转移就业5.3万人。2010年清远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3%,低于全省3.5%的目标要求。2011年1至8月底,清远市实现新增就业4.6万人;实现失业人员就业1.2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
在外来工积分入户方面,清远市、县两级均设立了“一站式”专门服务窗口,为农民工入户提供材料收集、审核、积分计算、排名、审批、办理结果查询等各项服务。2010年,全市完成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5345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