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记者从市就业服务局获悉,年初以来,该局通过“春风行动”、积极引导各县(市)区发展区域经济等方式,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62.6555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13.92%,比去年同期增长约10.64%,其中青壮年占绝大多数。
针对农村劳动力对就近就地转移就业需求日益增加的现状,该局积极引导各县(市)区将发展区域经济、开展村建设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结合起来,力争让广大农民在家门口实现转移就业和增产增收。昌邑区孤店子镇大荒地村、蛟河市黄松甸镇和天岗镇等村镇通过在辖区内建立创业园区、创办集体企业等方式,积极挖掘自身就业潜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我市召开的全省专题调研现场会上,我市各乡镇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的优秀经验,得到了省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62.6555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13.92%,比去年同期增长约10.64%。其中,异地转移就业52.0966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17.07%,比去年同期增长约10.12%。
在年龄结构方面,青壮年占全部转移就业人数绝大多数,其中,30岁以下人数占全部转移就业人数的30.69%;30岁~40岁人数占全部人数的37.52%;41岁~50岁人数占全部人数的22.66%;51岁以上人数仅占全部人数的10.13%。
在务工形式方面,季节性劳务输出人数占全地区转移就业人数的51.82%,其余为常年在外务工人员。
据悉,下一步,该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农村劳动力用工岗位征集专项活动,充分开发适合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的域内用工岗位;加强与域外城市人力资源市场、驻外劳务输出联络站之间的联系,收集域外岗位信息。与此同时,借鉴其他地区做法,组织县(市)区对劳务输入基地进行实地考察,通过与企业负责人和务工人员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的市场前景、生产规模、工作环境和生产生活、工资待遇等情况,与当地企业建立长期劳务合作关系,签订长期劳务合作协议,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真实可靠的用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