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农业信息网 首页 > 农业新闻 > 就业务工 > 正文 返回 打印

天津市实施六项举措促进就业增长

网友投稿  2011-09-09  互联网

    近年来天津市就业总量逐年增加。“十一五”期间,天津市累计新增就业186万人,是“十五”时期的两倍;社会从业人员由“十五”末的542万人增加到72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3.6%左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7个百分点。截至7月,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由43%提高到48.4%;全市新增就业27.22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0.42%。

    一是用大项目拉动就业

    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天津开工建设重大项目1千余个,总投资2万亿,为扩大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盯住新增重大项目建设,挖掘就业岗位,提供人力资源配置服务,实行项目立项时提前介入,摸清用工需求,储备人力资源;项目在建中同步跟进,预留就业岗位,组织定向培训;项目投产后服务到位,配置人力资源,签订劳动合同。今年,各区县通过与305个重大项目对接,安置就业人员6.3万人,占新增就业人员总数的38%。

    二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全面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与人力社保部共建创业带动就业实验区,形成“培育创业主体、建设创业载体、提供创业资金、推介创业项目”机制。各区县建立创业服务机构和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向参加培训者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将小额贷款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最高为10万元。各区县、各部门和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创立创业示范园区180余家。累计创业培训2.8万人,创业成功2.6万人,发放小额贷款3.6亿元,带动12万人就业。同时在财经大学等高校推广模拟企业实训项目,与全球500强之一万宝盛华公司合作的创业能力测评, 20多所高校组织1万多名毕业生进行了测评。形成了“以培育创业主体为先导、以建设创业载体为基础、以提供创业资金为保障、以推介创业项目为手段”的全民创业的工作格局。

    三是统筹城乡就业

    将外来劳动力、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全部纳入就失业管理范围,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平等就业服务。在城镇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失业后可进行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给予失业保险待遇。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搞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的做法和经验,五年共转移农村劳动力116万人。以示范小城镇建设为龙头,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园区、工业示范小区和农民居住社区,促进农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工业向示范园区集中、农民向居住社区集中,发挥集中集聚效应,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农民生活方式以及城乡劳动力结构发生重大转变。在农村三区建设中,把农民就业和转移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培育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向城市合理有序流动。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部开通了农民工就业服务窗口,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劳动合同订立、社会保险缴纳、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一条龙服务。

    着力推进乡镇村基层平台建设,149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配备了610名专职工作人员,3859个行政村选聘了兼职就业信息员。着力推进“村建站”工作,截至目前,2000个行政村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抓培训促进就业

    围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构筑高端产业高地和大项目好项目建设的需求,建立了“需求引导培训、补贴对应等级”的培训引导激励机制,将市场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划分为非常紧缺、紧缺和一般紧缺三个等级,根据需求程度和技能等级,分别给予培训成本100%、80%、60%的补贴。新的培训补贴政策的实施,调动了社会培训机构、企业组织培训和劳动者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合理引导了职业培训市场。培训的技能等级从过去以初级工为主开始向高技能人才培训转变,目前参加紧缺职业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人员占70%以上,2010年有28万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工3.8万人、技师1.3万人,分别增长28.7%和39.9%。全市高级工以上人员占技术工人的比重由2005年的11%提高到现在的27%。全市共有5人荣获“中华技能大奖”称号,61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有1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今年,在海河职业教育园区建成“中国天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配置设备1700余台(套),覆盖120多个职业工种,年实训能力达20万人次,技能鉴定能力5万人次。

    五是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条意见,将就业服务、供需对接、政策扶持前移到毕业学年的学生。实施就业见习计划,对参加见习的在校生和毕业生给予见习补贴,提高大学生的技能水平,鼓励见习单位留用就业。目前就业见习基地发展到1600余家,3.8万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见习留用率32%,就业率90%以上;实施师带徒创业计划,会同教委、工商联、工青妇等部门,积极推动企业家带徒创业活动。每年都有1000多名企业家与3000多名具有一定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师带徒协议”,帮助这些人实现自主创业;实施基层岗位锻炼计划,积极推进“三支一扶”、村官和服务西部计划。对从事街道、社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岗位补贴和五项社会保险全额补贴;实施职业培训计划,2009年以来,共组织10万余万名毕业学年高校学生参加职业培训;实施系列服务活动计划,上半年紧贴在校生,下半年服务毕业生,将职业指导、就业推介送进校门。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

    六是帮扶困难群体就业

    将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城乡十类就业困难群体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将托底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工作由城镇延伸至农村,采取“对准人头、跟踪服务、盯人帮扶、托底安置”,做到出现一人、帮扶一人、就业一人,逐步形成长效帮扶机制。对年龄偏大,技能单一的,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大力开发劳动保障协管、机关后勤等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安置,给予工资、保险两项补贴。对年纪较轻、有创业愿望的,重点组织其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给予培训费补贴、小额贴息贷款等政策扶持。对女性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发展手工编织组织、居家养老岗位予以安置。对已从事灵活就业,但岗位不稳定、工资收入不高,无力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用社会保险的连续性,增强灵活就业的稳定性。对有一定技能的就业转失业人员,积极组织现有企业开发就业岗位予以吸纳,政府给予岗位和保险补贴。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其他困难群体安置率达到86%以上。
 



http://farm.00-net.com/news/10/2011-09-09/125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