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保民生促稳定,力促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就业。一是建立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激励机制,出台十条优惠措施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组织、委派毕业生到各用人单位、企业及非公经济实体进行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在培训后基本实现被培训单位聘用;为符合条件的未就业毕业生办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办理廉租住房配租。二是建立就业见习基地,选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确定县人民医院、县新型工业化办公室、县云贵物资公司三家企事业单位为新平县首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公开选拔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地就业见习,全部实现被见习单位聘用或编外聘用。三是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和召开供需见面会。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召开大中专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进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
——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城镇新增就业。2006至2011年上半年,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628人,每年在1500人以上,2010年达2214人,2011年上半年达1014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903人,每年在850人以上, 2010年达1112人,2011年上半年达423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255人,每年在150人以上, 2010年达604人,2011年上半年达27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均控制在3.2%以内,2010年控制在2.6%, 2011年上半年达423人控制在2.8%。开发公益性岗位2009年384个、2010年382个、2011年上半年256个。
——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2010年,组织90名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参加收银员、汽车驾驶、烹调、森林管护、计算机等工种的等级晋升前培训;组织252名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参加轧钢、制糖、造纸等工种的技能培训;组织两期共149人参加的创业培训班,全部培训合格,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实现成功创业。全年创业培训和劳动技能培训达3927人。2011年上半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培训420人(其中:创业培训240人,职业技能培训180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 600人的 70 %。
——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2006至2011年上半年,全县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20558人,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00人以上, 2010年达3416人,2011年上半年达1818人。2011年上半年,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宣传月活动,免费发放宣传资料1250份,组织专场招聘会3场,提供免费服务1003人次,实现跨地区有组织劳务输出421人,本地企业吸纳农村劳动者271人,实现就近自主创业135人,提供劳动维权服务和法律援助26人;联合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合会举行民营企业招聘周招聘会,邀请了仙福钢铁集团公司、云南省第三劳教所、云南新平云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方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单位提供保安、电工、化工、会计等233个岗位进行现场招聘,签订就业意向的有57人,发放就业政策宣传资料300多份。
——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多措并举保岗位促就业。 2010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53笔3151万元,带动1556人的就业。2011年上半年,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就业51人, “贷免扶补”扶持创业30 人。强化失业保险征缴扩面措施,认真核实缴费基数,健全个人缴费记录和单位缴费台帐,准确掌握全县事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加强对全县422户企事业、厂矿、个私企业失业保险的审核、征缴,为1875 人发放社保补贴费104.64万元,保障了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